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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达精工: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2020-12-29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13570         债券简称:百达转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而发生,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控股”)根据自身战
略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
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立新科”)。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11 月 3 日和 2020 年 12 月 25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上《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7)、《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2020 年 12 月 28 日,百达控股与创立新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百达
控股根据分立方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5,303,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 8.55%)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过户给创立新科。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百达控股、创立新科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百达控股         67,200,000             37.55%       51,896,051            29%
  创立新科             0                    0%         15,303,949           8.55%

   上述协议转让及股份过户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

   二、本次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百达控股
     名称           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066286203XU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 281 号

  法定代表人        阮吉林

   注册资本         伍仟零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07 年 5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07 年 5 月 28 日至 2027 年 5 月 27 日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         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货物
                    和技术的进出口,自有房地产经营,物业管理
股东及持股比例      施小友 31.50%、阮吉林 31.50%、张启春 25.00%、张启斌 12.00%

   2、创立新科
     名称           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1MA2K7FLB12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           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白云街道东海大道 281 号 3 幢 301 室

  法定代表人        阮吉林

   注册资本         陆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4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12 月 24 日至 2040 年 12 月 23 日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经营范围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股东及持股比例      施小友 31.50%、阮吉林 31.50%、张启春 25.00%、张启斌 12.00%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出让方(甲方):百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台州市创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的股份
    1.本次甲方向乙方进行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根据分立方案应向乙方
交割过户的百达精工 15,303,949 股股份,合计占百达精工股份总数的 8.55%。
    2.标的股份转让完成后,甲方仍将持有百达精工 51,896,051 股股份,占百
达精工股份总数的 29%,乙方将持有百达精工 15,303,949 股股份,占百达精工
股份总数的 8.55%。
    (二)转让价款
    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每股转让价格以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交易日百达精工
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基准(即基准价格),按基准价格*90%即每股 9.23 元作为
转让价格,则合计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141,255,449.27 元。
    (三)标的股份过户登记
    1.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尽快办理本次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过户登记事项。
    2.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日起,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与义务均由乙方享
有或承担。
    (四)声明及承诺
    1.双方声明并承诺,其均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备签署
及履行本协议的能力,且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已经各自内部有权机构有效决策,
其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为合法、有效。
    2.甲方声明并承诺,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本次转让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或存在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3.乙方声明并承诺,其将继续积极履行标的股份涉及的相应承诺及约束措施
(如有)。
    (五)税费承担
    双方确认,因本次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双方按相应规定各自承担。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百达控股。施小友、阮吉林、张启春、张启斌为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因公司控股股东百达控股实施存续分立而产生,本次权益
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被限制
转让的情形。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百达控股、创立新科编制了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