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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达精工:百达精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4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
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对前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解
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795,900 股               795,900 股            2021 年 6 月 15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沈文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沈文萍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
84,000 股(含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下同)。
同时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营
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
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
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共计 711,900 股(含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下同)进行回购注销。



                                    1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 2019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以及本次股份回购注销所引起《公司章程》中公司总股本的修订事项,均已授
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须提交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1-037)。自 2021 年 4 月 13 日起 45 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
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沈文萍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
销已授予沈文萍未解除限售部分的全部股票共计 84,000 股;同时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除上述个人离职触发部分)
共计 711,900 股均不得解除限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
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副总经理朴春德、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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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萍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共计 76 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95,9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0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B882731054),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
对上述 76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795,900 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
本次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95,900         -795,900              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78,157,379            0            178,157,379
               股份合计           178,953,279         -795,900        178,157,379

    注: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本次变动前股本情况为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股本数据,2021 年 4 月 1 日至本公告日转股数未计入其中。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
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
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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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达精工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
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具体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依法可以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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