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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生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04-2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迪生
力汽配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对迪生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证监许可[2017]793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迪
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62 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9,29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29,153,14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 200,137,660.00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全部到账,经瑞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
4839000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4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8 年 4 月 16 日实际投资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投资项目
                                          金额(万元)                  (万元)
年产 100 万件旋压(低压)铝合金
                                                             0.00           11,000.00
轮毂技术改造项目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4,598.11            9,000.00
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18.92               842.1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
将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审议本次
议案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
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
足额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
部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已经公司在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议案还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迪生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
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
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迪生力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
公司将及时、足额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迪生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杏根                刘俊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