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18-11-2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作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迪生力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3 号),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采
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62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29,29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137,66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9000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年产 100 万件旋压(低压)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全球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三个项目。
根据《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相关历史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如下:
序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诺 累计投入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号 (万元) 投资总额(万 (万元,截至 可使用状态日
1
元) 2018 年 11 月 期
22 日)
年产 100 万
件旋压(低
2018 年 12 月
1 压)铝合金 22,800 11,000 0
31 日
轮毂技术改
造项目
全球营销网 2019 年 12 月
2 14,400 9,000 5,818.32
络建设项目 31 日
研发中心建
2019 年 12 月
3 设技术改造 4,500 842.12 23.85
31 日
项目
合 计 41,700 20,842.12 5842.17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了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如下:
序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名称
号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年产 100 万件旋压(低压)铝
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
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现投资效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全球各地区汽车车轮售后市场增速普遍放缓,车轮生产技术也在持续不
断的更新,为了寻求行业最为新进及尖端的技术设备,需与行业相关专家进行充
分的市场调查与研究,公司正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调整募投项目建
设安排,保证募投项目能够顺应趋势变化,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匹配。公司经审慎
研究论证,决定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18 年 12 月 31 日调整
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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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议案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迪生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面临的现实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
划。东北证券对迪生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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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杏根 刘俊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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