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18-11-23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8-091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生力”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 万件旋压(低压)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延期,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93 号),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9 日
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向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3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3.62 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229,290,8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00,137,66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4839000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年产 100 万件旋压(低压)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全球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三个项目。
截止 2018 年 11 月 22 日,公司首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
况(未经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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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投资
序 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进度
号 募集资金 用状态日期
总额 (%)
1 研发中心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842.12 23.85 2.83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000.00 5,818.32 64.6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年产 100 万件旋压(低压)铝
3 11,000.00 0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
合计 20,842.12 5842.17 28.03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目前全球各地区汽车车轮售后市场增速普遍放缓,车轮生产技术也在持续不
断的更新,为了寻求行业最为新进及尖端的技术设备,需与行业相关专家进行充
分的市场调查与研究,公司正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积极调整募投项目建
设安排,保证募投项目能够顺应趋势变化,与公司战略规划相匹配。公司经审慎
研究论证,决定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延期情况如下: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年产 100 万件旋压(低压)铝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
上述调整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公司在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基础
上所做出的估计,如实际建设时间有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公告。
公司将继续做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现投资效益。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并
结合行业发展变化趋势而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及时发挥募集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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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效益的实
现。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发表了同
意意见: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经
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事项。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迪生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还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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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面临的现实情
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东北证券对迪生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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