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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生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印发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以下简称“会

计准则 22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2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 号,以下简称“会计准则 37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6 月 15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8]15 号”),要求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


                                     1
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 财政部对会计准则 22 号、会计准则 23 号、会计准则 24 号和会计
准则 37 号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
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
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
动;
       4、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公司根据财会[2018]15 号准则的相关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
行列报调整, 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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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
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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