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独立董事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1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意见
“ ”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公司 )拟 将 《关于转让控
股子公司部分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给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 ,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 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 ,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
公司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充分论证 ,为 董事会提供
了可靠 、充分的决策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和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审 议程序合法 ,交
易定价公允 、合理 ,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符 合公司战略
规划及发展需要 。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 。
(以 下无 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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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赵华
⒛ 19年 8月 l4日
(本 页无正文 ,为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属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
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名 :
谢沧辉 梁永 豪
⒛ 19年 8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