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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生力: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有关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 603335       证券简称:       迪生力       公告编号:2019-06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有关让全资子公司部
                     分股权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转让全资子公司
部分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6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函件全文内容如下: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你公司通过直通车提交披露了《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
台山鸿艺精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艺公司或标的公司)70%股权转让给台
山市佳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利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450 万元。
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核实并
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标的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22 日,自成立以来未开展实
际业务,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未实现任何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标的公司的
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为 2926.23 万元。交易对方佳利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成立,
自成立以来也未有实际经营业务,佳利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请公司:
    1.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总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
    2.穿透披露佳利公司的股权结构、管理层架构等,并结合相关情况进一步说
明公司与佳利公司是否存在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3.结合上述事项及标的公司的成立时间、未实际开展业务、标的公司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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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身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等,说明将仅成立 9 个月的子公司 70%股权进行转让的
主要考虑及合理性,并进一步说明后续是否存在转让剩余股权的安排;
    4.补充披露佳利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
债情况、货币资金、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并结合佳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款项
支付的具体安排等,说明佳利公司履约能力,并就相关不确定性充分提示风险。
    二、公告显示,与佳利公司协商确定的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为 3500 万元,相
较于净资产增值 573.77 万元,本次交易预计实现收益约为人民币 1529 万元。请
公司:
    1.结合标的公司总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收入和
净利润均为 0、可比案例交易情况,说明相关估值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
    2.结合本次交易估值情况、标的公司总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相关款项支付进
度等,说明本次收益确认的依据及合理性,并进一步明确相关收益的影响期间。
    三、公告显示,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参
股公司,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请公司:
    1.补充说明公司对于剩余股权具体的会计处理安排;
    2.结合此次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利润确认产生的影响。
    四、公告显示,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公司结合此次交易产生
的收益情况、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情况,说明相关决策程序的依
据及合理性,并说明是否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划》的相关规定。
    请你公司收到函后立即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20 年 1 月 9 日之前披露对本
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收到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
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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