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迪生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3-13  

						证券代码:603335           证券简称:迪生力           公告编号:2020-020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递
延所得税资产 253,548.50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98,902.12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0,577.75 元、其
他综合收益为-18,324.37 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0,689.59 元。本
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8,539.65 元。
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48,391.32 元,其中
未分配利润为 48,391.32 元。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配套执行。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

                                       1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2019 年 4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对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
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按如下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中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行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及“应
收账款”;增加“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
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利润表中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的明细项目。
    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与财会【2019】6 号配套执行。
    本公司根据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16 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比较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
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
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对
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于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


                                     2
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
合收益。同时,本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
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本准则。
    2019 年 5 月 1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根据要求,本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
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
追溯调整,本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本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递
延所得税资产 253,548.50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498,902.12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480,577.75 元、其
他综合收益为-18,324.37 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130,689.59 元。本
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为-8,539.65 元。
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48,391.32 元,其中
未分配利润为 48,391.32 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3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正地反
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03 月 1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