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生力:迪生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2-25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
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受让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于受让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
经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经营规划和发展战略调整需要,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对食品公司的控制权,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和
策略。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允,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受让食品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受让子公司广东迪生力绿色食品有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陈进军、孙宏彪、姜立标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