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受让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做出的决定,符 合公司整体经营和策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 则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陈进军、孙宏彪、姜立标 2022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