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 《公司法》、《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委员,认 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 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 体经营和策略。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协商确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受让子公司广东威玛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赵瑞贞、陈进军、孙宏彪 2022 年 9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