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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生力:迪生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16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
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迪生力汽配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
现阶段的经营业绩与战略需要,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
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
计和内部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及 2023 年度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
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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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控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
行。《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
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
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
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
关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结果,该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此项议案的表决。

    六、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阅相关材料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会计原则,能够更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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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严格管理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
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事项安排。



                                                                     独立董事:
                                                     陈进军、孙宏彪、姜立标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