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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董事意见2017-05-27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审议通过的《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进行审阅,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2、实施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使公司员工和股东形成
和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实现公司长期
持续的发展,也助于留住人才、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3、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体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董事会 11 名董事中的 4 名关联董事已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由其他 7 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
过;
    5、公司董事会对《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进行相应的修订,该等修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6、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施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意公司实施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同意本次董事会就 2017 年员工持股
计划事宜的相关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员工
持股计划的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韩洪灵、张世东、龚   焱、李有星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