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克股份:关于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5-27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 年 6 月 5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337 杰克股份 2017/5/31
二、 取消议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议案名称:《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取消议案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了修改,
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草案予以取消。
三、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台州市杰克投资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42.85%股份的股东台州市杰克投资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5 月 25 日提出临时提案
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
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临时提案名称:《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增加临时提案原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对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作了修改,拟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五、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 年 6 月 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南路 15 号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6 月 5 日
至 2017 年 6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 √
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员工 √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 √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17 年 5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17 年 5 月 20 日及 2017
年 5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3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