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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4-20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并听取
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
全资子公司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杰克智能缝制科技有限公司事项,有利于公
司进一步拓展业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董事
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独立董事:韩洪灵、张世东、龚   焱、李有星



                                                      2018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