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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20-09-10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 158.43 万股调整为 138.03 万股。

    ●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11 人调整为 10 人。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9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调整。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0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
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董事阮福德、阮
积祥、阮积明与激励对象阮林兵系表兄弟关系,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在审议
《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
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0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7月4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0年7月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
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
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已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相关规定,董事会
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由原11名调整为10名,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58.43万股调整为138.03万股。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杰克缝纫机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杰
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做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杰克股份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
整已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调整程序和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2020年9月9日,
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