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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0  

                                        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杰克缝纫
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本次会议有关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表示同意。《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
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
资金占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在审议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
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关于向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用于满足其发展需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对
借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本次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意公
司向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
    三、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威如、王   茁、谢获宝



                                                     2021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