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杰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20 号)核准,杰克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36,630,036 股,发行价格为 19.1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87.96 元,扣除不含税发 行费用 7,517,392.5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2,482,595.44 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2]第 ZF11019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开 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 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 稿)》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中心 1,748,891,700.00 600,000,000.00 1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合计 1,848,891,700.00 700,00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 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 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692,482,595.44 元, 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700,000,000.00 元,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 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元 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资金额 投资额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 1 1,748,891,700.00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智能制造中心 2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92,482,595.44 合计 1,848,891,700.00 700,000,000.00 692,482,595.44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募 投项目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预先投入。截至 2022 年 8 月 28 日,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金额 入金额 杰克高端缝制装备智能制造 1 60,000.00 125,361.45 60,000.00 中心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项发行费用总计 7,517,392.52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28 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本次发行费用 1,423,053.00 元,本次拟置 换金额为 1,423,053.00 元。 2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 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601,423,053.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 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601,423,053.00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 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3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1081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 制的《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认为: 杰克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 筹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中信建投同意杰克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资金。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虞天成 邵宪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