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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杰克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9-20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就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不得
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包括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与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等),其作为公司本次
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限售安排、解除限售等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陈威如、王   茁、谢获宝



                                                      2022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