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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克股份:杰克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2-09-20  

                        证券代码:603337         证券简称:杰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数量:61,695 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 年 9 月 26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阮林

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董事阮

福德、阮积祥、阮积明与激励对象阮林兵系表兄弟关系,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已在审议《关于董事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20 年 7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

况说明》。

    4、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董事

阮林兵作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议案》,关联股东依法回避表决。

    5、2020 年 7 月 16 日,公司披露了《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

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暂缓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暂缓授予

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0、2022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股票
                            授予价格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剩
   批次         授予日期                  数量(万
                            (元/股)                  (人)     余数量(万股)
                                            股)
 首次授予    2020-09-09       9.40          124.32        9           13.71

 暂缓授予    2020-12-09       9.40          13.71         1            0

    (三)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因分红送转
                           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 取消解锁股票
  批次      解锁日期                                            导致解锁股
                           (万股)     数量(万股) 数量及原因
                                                                票数量变化
首次授予
            2022-06-21      55.944         82.086         无            无
  第一期
    本次解锁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

票解锁。

    二、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条件

    (一)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相关解锁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45%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5%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2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5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2个月内的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45%。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为2020年12月9日,登记日为2021年1月1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

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二)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021年度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50%                        利润为47,499.76万元,比2019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为57.577%,大
                                   润增长率不低于88%
                                   以2019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         于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润增长率不低于125%
                                                                            件已达到考核目标。
   上述“净利润”指标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              2021年度暂缓授予的1名激励

组织实施,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本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                                                  次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系数为
                                   A     B+       B      C       D
              结果
                                                                            1。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
                                   1      1      0.9     0.7     0
             系数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

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

      三、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

共计 1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695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486,138,556 股的 0.0127%,具体如下:
                                         已获授予限      本次可解锁限        本次解锁数量
序号        姓名          职务           制性股票数      制性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予限
                                         量(万股)        (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1         吴利       副总经理               13.71            6.1695             45%

               合计                           13.71            6.1695             45%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9 月 26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61,695 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说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

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

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1,090,896           -61,695          41,029,2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445,047,660           61,695          445,109,355

      总计               486,138,556                 0         486,138,556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杰克股份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杰克股份本次解锁事宜的解锁条件均已成就,待由公司统一办

理相关解锁事宜。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杰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