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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威尔药业:威尔药业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9-10-29  

						 证券代码:603351             证券简称:威尔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降低
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德蒙
(南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蒙化工”)。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
德蒙化工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与义
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
     名称: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长丰河西路 99 号
     法定代表人:吴仁荣
     注册资本:9333.338 万元整
     经营范围:药用辅料、高级合成润滑材料、特种表面活性剂材料、精制工业盐
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 公 司 总 资 产 1,455,038,160.29 元 , 净 资 产
1,223,483,240.18 元 ; 2019 年 1-9 月 营 业 收 入 660,725,633.35 元 , 净 利 润
110,375,884.96 元(以上数据为公司合并报表口径,未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
       名称:德蒙(南京)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化学工业园区 2B-5-4 地号
       法定代表人:吴仁荣
       注册资本:4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精细化工产品和农药中间体的生产,自产产品销售(2-氯-5-氯甲基
吡啶)。从事化工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危险化学品、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概况:德蒙化工位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2019 年 2 月,公司与德蒙
化工及其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4,000 万
元收购德蒙化工 100% 股权。2019 年 8 月,公司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截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 德 蒙 化 工 总 资 产 4,097,223.04 元 , 净 资 产
4,041,077.17 元;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63,254.07 元(未经审
计)。

   三、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吸收合并的方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德蒙化工所有资产、股权、
债权债务及其他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德蒙化工的独立法人
资格将被注销。
    2、合并基准日: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合并基
准日至吸收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3、合并范围:吸收合并完成后,德蒙化工的所有资产、股权、债权债务及其他
权利与义务由公司依法承继。
    4、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5、合并双方共同完成相关资产、股权的移交、权属变更等工作,并完成税务、
工商等注销、变更手续。
    6、合并双方共同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架构,降低经营管理成本,符合
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德蒙化工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内部股权整合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公司股本及股东变化;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名称、注册
资本和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不变。

   五、有关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相关事项的授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转授权人士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包括
但不限于协议文本的签署、办理相关资产转移、股权变更、工商变更登记等。本授
权有效期至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事项全部办理完毕止。

   特此公告。




                                            南京威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