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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尔药业:威尔药业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3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人,主任委员由
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杨艳伟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
识和商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公司章
程》等要求。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2020 年度
共召开了 8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并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信永中和”)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
项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能够保证整个审计工作的真实、客观、公正。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勤勉尽职、优质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对规范公司
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已建议公司
董事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及董事会的工作要求,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通,多次与信永中和就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等方面进行交流,时刻关注相
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指导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三会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审发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同时,推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紧密衔接外部审计发现
的问题,深入跟踪,有效解决并持续改进。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
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提出了
多项行之有效的改进措施和优化建议。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监督和检查,认为
公司已具有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和规范的业务流程,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三会规范协调运作,能够为编制真实、客观的财务报表及公司
各项业务活动的平稳运行提供保障。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状况符合有
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和具体内容多次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财务部门和审计机构沟通确认,并认真审阅公司拟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通过核
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出具的财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能够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关联交易事项的规范情况,公司关联交易在执行
时能严格遵照相关规定执行,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 总体评价

    2020 年,我们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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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利
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对公司定
期报告的编制、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慎的监督和评议,保障了公
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规。
    2021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依托自身专业水
平,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规范与提升,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京威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