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1-003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电梯零部
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新项目名称:“新型电梯配件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新项
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拟终止实施,并变更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3440.54 万元(包括理财产品余额、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
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
至新项目
原项目实施主体: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市安华机电设备
有限公司
新项目实施主体: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安华精工”)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效益时
间为 2022 年 12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精工”或“公司”)于
2020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5号文核准,华菱精工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4万股,发行价10.2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4,040.1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1,251.32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1
月18日出具了XYZH/2018BJA80010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募
拟使用募集 投资进度
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资金投资金
额
电梯钣金零部件加工扩产项目 9,016.22 9,330.73 103.49%(注)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
3,482.07 1,532.40 44.01%
扩产项目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4,253.03 2,762.16 64.95%
增资重庆澳菱项目 4,000.00 4,000.00 100.00%
电梯高比重对重块项目 6,000.00 1,926.75 32.11%
智慧立体停车库拓展项目 4,500.00 1,795.08 39.89%
合计 31,251.32 21,347.12 68.31%
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理财收益、银行利息扣除支出的净额也一并投入至项目
建设中,故投资进度如上所述。
(三)本次拟终止及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
产项目”、“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两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人民币3440.54万元(包括理财产品余额、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增资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华精工用于新项目建设。增资完成后,安华精工注册资本由
10000万元变更为13440.54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项目其余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以及股权、债权等
多种筹资方式相结合。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变更的基本情况与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原“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于2016年获得立项批准,
实施主体为华菱精工,经前期变更后承诺投资额为3,482.07万元(详见公告
2019-069),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1532.4万元,占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的44.01%,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949.67万元(包括理财产
品余额、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目前
该项目已形成20000吨/年的补偿缆产品生产能力,基本满足公司需求。公司拟终
止本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前期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增资于全资
子公司安华精工用于新项目建设。
2、“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原“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于2016年获得立项批准,实施主体为安华
机电,经前期变更后承诺投资额为4253.03万元(详见公告2019-025),截至2020
年11月30日,本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762.16万元,占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的64.95%,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1490.87万元(包括理财产品余额、累计收到的
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目前该项目已形成各类电
梯机加工配件15000套/年的机加工产品生产能力,基本满足公司需求。公司拟终
止本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以及前期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增资于全资
子公司安华精工用于新项目建设。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1、“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
“新型环保电梯重量平衡系统补偿缆扩产项目”因设计时间早,外部市场环
境、行业发展态势、客户产品需求等方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补偿缆项目的投资
进度要求与公司的实际市场开发进度不相匹配等原因,目前产能基本满足公司需
求,如原项目继续投入,不能较好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整体业务和
战略规划考量,并为了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过审慎研究考虑,公司决定终止
原项目的实施,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49.67万元(包括
理财产品余额、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对全资子公司安华精工公司进行增
资,由其实施新项目。
2、“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电梯零部件机加工扩产项目” 因设计时间早,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
态势、客户产品需求等方面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由于机加工产品特性、员工技术
熟练程度、客户开发力度等原因,机加工项目的投资进度要求与公司的实际市场
业务需求不相匹配等原因,目前产能基本满足公司需求,如原项目继续投入,不
能较好的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整体业务和战略规划考量,并为了全体
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过审慎研究考虑,公司决定终止原项目的实施,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490.87万元(包括理财产品余额、累计收到的理
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算余额为准)对全资子公司安华精工公司进行增资,由其实施新项目。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基于发展
战略、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而做出,符合当前市场环境,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实施主体暨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溧阳安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业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 100%
注册地址 溧阳市社渚镇新华街 85 号 413 室
电梯及配件、机电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维护,
机械配件的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以
经营范围 自有资金从事对电梯项目的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华精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二)新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项目用地 152.82 亩,新建钢结构生产厂房 2 幢,新建框架结构配套建筑
1 幢,总建筑面积为 78562.2m2,容积率为 1.488,建筑密度为 73.46%;新购置
机器人焊接、压制对重及涂装等自动化生产线等设备 336 台/套,并配套建设相
关公辅工程。新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460000 吨对重块、2000 台/套加装电
梯配件、2000 台塔筒电梯、20000 吨塔筒爬梯及钣金件的生产规模。
(三)新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新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786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37342.4万元,流
动资金为10522.2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3440.54(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算余额为准),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新项目建设安排
新项目建设期为 2 年,自 2021 年 1 月至 2022 年 12 月。
(五)新项目经济效益
新项目达产年营业收入为 121885.0 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 486.5 万元,增
值税为 4865.0 万元,总成本费用为 104258.5 万元,所得税 4285.0 万元,利润
总额 17140.0 万元 ,净利润 12855.0 万元 。全部投资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6.14
年(含建设期)。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根据电梯行业发展趋势、政府关于鼓励有条件加装电梯、以及国家提出的风
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到2030年的目标等因素,公司新项目拟采用先进设备、
产线技术建设,集中制造公司对重块产品、加装梯产品、塔筒电梯、塔筒爬梯及
钣金件产品,实现不同产品的集中制造、专业化管理,将生产制造管理过程自动
化、智能化、信息化,从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公司实现业务的进一步升
级,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和市场优势,增强公司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且新项目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能为当地创造
新的就业,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公司营业收入的增加以及
当地利税的增加,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新项目的风险因素提示
公司在确定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之前已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市场前景等
进行了研究,并结合了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现阶段经营发展需求及发挥资源
整合优势等因素的综合考虑。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项目审批、市场环
境、国家及行业政策、经营管理、客户需求变化等变化因素的影响,出现项目延
期、实施情况不及预期、投产后收益不及预期等问题,从而使项目最终实现的收
益与预计值存在一定的差异。
公司将全面加强日常经营中的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
同时加强各职能部门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也积极关注市场
环境、国家及行业政策,加大市场研判力度,发挥成本控制优势,提高客户粘性
以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新项目尚需有关部门审批备案情况
新项目实施尚需取得政府备案和环评批准,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尽
快完成各项审批或备案。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的议案》,我
们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并通过向实施主体增资进行投资,符
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
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并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本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
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以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公司应将
上述议案报请股东大会批准,在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后方可实施。
七、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
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公司保荐机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