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精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2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保证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有效监督,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公
司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银香女士、刘煜先生、赵伯锐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后,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由李
银香女士、刘煜先生、黄超先生三人组成,审计委员会主席由会计专业人士李银
香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
人数比例和委员专业配置方面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各个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
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二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
具体情况如下:
其他履行职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责情况
2022.1.19 1、审计师与与会人员就2021 公 司 审 计委 员 会严 格 按照 法
年审计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审 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
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进行了 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充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2022.3.11 审阅2021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公 司 审 计委 员 会严 格 按照 法
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 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
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2022.3.13 1、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 公 司 审 计委 员 会严 格 按照 法
计的总结与意见; 2、审议《关 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
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的议案》; 3、审议《关于聘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议案》; 4、审议并同意控股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
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审议。
的核查报告; 5、审议《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审议
《2021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7、听取《2021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2.4.26 1、审议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 公 司 审 计委 员 会严 格 按照 法
报告>的议案。 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
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2022.8.25 1、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 公 司 审 计委 员 会严 格 按照 法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 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
审议《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 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2022.10.28 1、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 公 司 审 计委 员 会严 格 按照 法
报告>的议案。 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
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
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
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
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为做好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就
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并督
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如期出具审计报告。信永中和在2021年度审计
工作中,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
如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
信永中和为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
有效实施。2022年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效运作,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
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监管要求及工作规程履行了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阅和核
查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全体委员认真审阅、
核查了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
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各方面都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四)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
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诉求意见后,积极进行了
相关协调工作,并督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信永中和开展审计工作,提高
了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指导、监
督、协调职能,持续督导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
度完善与工作检查等督导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进一步推动
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 李银香、刘煜、黄超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