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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12-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达

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达科技”、“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核

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205
号《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每股发行价格 31.18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4,720.00 万元。
    将本次发行归属公司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 41,695.80 万元汇入公司在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开立的账户(32050176623609989988,以下简称
“建行 9988”);将 50,704.50 万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
支行开立的账户(10221601040221283);将 22,596.70 万元汇入公司在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开立的账户(67010155200001266,以下简称“浦
发 1266”)。另扣减本次公司发行新股应承担的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
息披露费、上市初费及发行手续费等合计发行费用含税金额 9,723 万元后,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4,997.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320ZA00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
    1                                   43,426.70        43,426.70      100.00%
         目(靖江城北工业园)
         汽车零部件(海宁)生
    2                                   41,695.80        32,226.56       77.29%
         产基地项目
         汽车零部件(成都)生
    3                                   22,596.70        16,776.97       74.25%
         产基地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277.80         5,599.36      100.00%
              合 计                   114,997.00        98,029.59             -
注:为提高公司资产利用率,公司终止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详见公告编号:2019-048)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近期,公司与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例行现场检查,发
现公司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为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4
月 27 日止。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建行 9988”和“浦发银行 1266”
分别购买 11,000 万元和 8,000 万元的理财产品,本次购买未超过董事会的审批
额度。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
过 1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止。此时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
19,000 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分别赎回 2021 年 1 月 7 日购
买的 11,000 万元及 8,000 万元理财产品并收到利息共计 274.48 万元。
    3、2021 年 7 月 5 日和 2021 年 7 月 9 日分别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11,000 万元
和 7,500 万元理财产品,购买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8,500 万元,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赎回了 7,500 万元理财产品,并收到利息 60.94 万
元。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 5,000 万元理财产品,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赎回,收到利息 12.92 万元。2021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 5,000 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赎回,收到利息 13.35 万
元。之后再未进行其他理财产品的购买。
    4、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1,00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的审批额度。


    四、追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决定追加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 3,000 万元,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
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
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9 日止。


    五、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决定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6,000 万元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 3,000 万元,用于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
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
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存款,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止。
    本次增加 3,000 万元资金额度后,加上 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16,000 万元资金额度,公司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
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额度合计为 19,000 万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有效
期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止。
    在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现金管理产
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
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2、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避免募集资金
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
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现金投资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投资产品业务
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八、履行的审议程序以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赞成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
金管理,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
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
性存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
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3、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规范募
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
司的利益。
    (2)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9,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购买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或商业银行、信托机
构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合格金融机构进行结构性
存款,额度使用有效期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止。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
对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无异议。
           九、截至本核查意见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
      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                     实际投入金                                                          实际收回
      理财产品类型                        委托期限               资金来源       实际收益
号                        额                                                               本金金额
     浦发银行利多多
1    稳利人民币对公      8,500.00   2020.11.13-2020.12.30      闲置募集资金        31.07   全部收回
     结构性存款
     建设银行单位结
2                       11,000.00    2021.1.7-2021.6.29        闲置募集资金       166.84   全部收回
     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对公结
3                        8,000.00    2021.1.7-2021.6.30        闲置募集资金       107.64   全部收回
     构性存款
     建设银行单位结
4                       11,000.00    2021.7.5-2021.12.30       闲置募集资金            -   未到期
     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对公结
5                        7,500.00    2021.7.9-2021.10.9        闲置募集资金        60.94   全部收回
     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对公结
6                        5,000.00   2021.10.13-2021.11.12      闲置募集资金        12.92   全部收回
     构性存款
     浦发银行对公结
7                        5,000.00   2021.11.19-2021.12.20      闲置募集资金        13.35   全部收回
     构性存款
       合计            56,000.00                           -                -     392.76            -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1,000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74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61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1,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                                                            8,000
总理财额度(本次增加额度后)                                                                 19,000


           十、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达科技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对华达科技本次追加及增加
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另,经保荐机构核查,公司

在 2021 年 4 月 27 日至 2021 年 10 月 8 日期间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额度超过董事会审批额度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对此,公司已责成相关

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感和规范运作意识,避免此等情形再次发生,并

决定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会持续关注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并督导公司正确使用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追加

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   展                      许   超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