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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科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2021年度,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积极发挥作
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及能力,在
所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
景情况如下:
   林建平先生:195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
学历。现任同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模具工业协会冷冲模
委员会副主任。自2019年9月10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范崇俊先生: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退任干部,曾任教于靖江市靖城镇柏木小学、向阳小学、长
里建校,后担任靖江市教育局主任科员等职务。自2019年9月10日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至今。
   张艳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现任教于靖江中等专业学校。曾任南京苏亚金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自2019年9月10日起任公司
独立董事至今。
   我们及其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
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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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1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我们
        均亲自出席或网上参会。会议期间,我们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
        提出合理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
        各自专业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对提交董事
        会审议修改后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1.参加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会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议情况
             担任职务
 姓名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参加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次数

 林建平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1            1

 范崇俊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1            1

 张    艳    独立董事     11        11             0          0       否           1            1


              2.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情况

               发表事前认可
      序号                                    董事会会次及事项                     意见类型
                 意见时间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同意提交董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日常关         事会审议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关
       1      2021年4月27日     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
                                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2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调整
                        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第三年业绩承诺期
                        限的议案》《关于计提2020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的议案》


       3.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发表独立意见时
序号                                   董事会会次及事项            意见类型
             间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
                        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续
                        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1     2021年4月27日                                                 同意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关于调整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第
                        三年业绩承诺期限的议案》《关于计提2020年
                        度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高
 2     2021年6月8日                                                  同意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为
 3     2021年6月23日                                                 同意
                        控股子公司提供3000万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华达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4     2021年8月25日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提供担
                        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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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为控股
5      2021年9月7日                                                同意
                        子公司江苏恒义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
6      2021年11月4日                                               同意
                        董事会秘书及副总经理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追加
7      2021年12月29日   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   同意
                        议案》


       4.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我们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加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认真进行审核,运用自身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5.现场考察情况
       2021年度,我们充分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
    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此外,我们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
    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了解
    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1年,我们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
    用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长远发展以
    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
    交易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关制度的要求,无损
    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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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为支持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的发展,公司为江苏恒
义在银行的贷款提供了担保,及时解决了江苏恒义因产能建设、新
产品开发以及技术改造造成的资金短缺问题,有力地促进了江苏恒
义的发展。数据和资料表明,2021年度江苏恒义经营情况正常,财
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没有发
生逾期的担保情形。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华达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
资金,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追加及增加闲置募集资金使用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
核查,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1年度,公司聘任2名高级管理人员,我们切实履行职责,
对聘任高管的任职条件及资格进行了调查和了解,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公司聘任高管的程序相关规定,我们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五)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核,认为

                                5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规定。
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我们认
为,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在2020年度开展
的各项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价,认为中兴华在为审计过程中,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审计
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因此,对公司聘请中兴
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送现金红利4.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34,848,00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
计转增125,440,000股。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
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股东等做出的
有关股份限售、持股及减持意向、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我们认为
                                 6
上述相关承诺人能够积极、规范的履行承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均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
司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符合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的要求,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三)学习情况
   我们在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还注重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则的学习,
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通过学习,加深
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履职能力,提
高了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
   (十四)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积极开展工作,一是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加强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并就公司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工作提出要求;二是审核了年报审
计计划和审计程序;三是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保证公司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要求,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独立的作出判断,
关注公司发展经营情况,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切实维护
                                7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2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林建平:_____________


   范崇俊:_____________


   张   艳:_____________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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