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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科技: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10-15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对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

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审核,以上董

事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的有关人员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的

议案》,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承担的相应职责及其对公司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参考同行业其他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津贴水平,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充分体
现了风险报酬原则,有利于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履职,符合公司

的长远发展需要。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董事

会对本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6 万元/人/年(税前),独立

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行使其他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承担。

   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林建平:_________________



   范崇俊:_________________



   张 艳:_________________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