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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科技:关于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24  

                           证券代码:603358     股票简称:华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3月22日,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孙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江苏恒义轻合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义轻合金”)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工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恒义”)
的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持有恒义轻合金70%的股权,恒义轻合金为
公司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8,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现将详情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恒义轻合金为解决电池箱托盘建设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建设项目情
况详见《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恒义汽配制造有限公司投资动力电池托盘
项目的公告》(2021-007号)),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28,000
万元,并请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
                        申请授                申请担保                                   用途
                                 贷款期限                担保期限
      金融机构
                        信额度                  额度                方式


兴业银行溧阳支行     28,000       六年         28,000     六年      信用          项目建设贷款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苏恒义轻合金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MA260HE1X3
              (三)成立时间:2021年5月
              (四)注册地点:溧阳市昆仑街道泓口路218号B幢3660室
              (五)法定代表人:陈竞宏
              (六)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有
        色金属压延加工;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材料制造;模具制造;
        模具销售;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
        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八)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恒义轻合金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1       江苏恒义                                            70.00%
                    2       新申铝业                                            30.00%
                                             合计                                 100%


              华达科技持有江苏恒义45.8%的股权,江苏恒义持有恒义轻
合金7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享有恒义轻合金32.06%的权益。
    (九)是否是失信被执行人:否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2022年9月30日          2021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3,444.61                 11,392.35

负债总额                         24,671.61                  2,238.6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23,809.13                  2,238.67

净资产                          18,772.99                   9,153.68

营业收入                           8,683.51                   201.58

净利润                              -880.68                  -346.32

重大或有事项事项涉及金额                   -                          -
其中:
   担保
   抵押
   诉讼与仲裁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起止时间以公司、恒义轻合金与银行实
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恒义轻合金建设项目实际需要,在担保
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同时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围绕汽车轻量化发展方向,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进一步
推进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加快新能源电池箱托盘产能建设,
提升产品工艺水平,满足市场需求,巩固市场地位。
    (二)江苏恒义轻合金资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正常,其主要业务
呈快速增长态势。目前,江苏恒义轻合金资产负债率56.31%,不存在影
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主
要是满足其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三)为了保证担保行为的公平、对等,恒义轻合金及其股东江苏
恒义及新申铝业分别召开股东会,做出如下决议:
    1.恒义轻合金股东会:
   (1)本担保事项无论何方股东(间接股东)向银行做出担保承诺,
恒义轻合金全体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恒义轻合金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恒义轻合金的股权向华达科技
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华达科技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期限相
同;
   (3)恒义轻合金以其全部资产向华达科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
与华达科技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期限相同。
    2.江苏恒义股东会:
   (1)本担保事项无论何方股东(间接股东)向银行做出担保承诺,
江苏恒义全体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江苏恒义除华达科技以外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江苏恒义的股
权向华达科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华达科技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期
限相同;
   (3)江苏恒义以其全部资产向华达科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
限与华达科技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期限相同。
    3.新申铝业股东会:
   (1)本担保事项无论恒义轻合金何方股东(间接股东)向银行做出
担保承诺,新申铝业全体股东均按出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新申铝业全体股东以其持有的新申铝业的股权向华达科技提供
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与华达科技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期限相同;
    (3)新申铝业以其全部资产向华达科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
限与华达科技为此事项提供担保期限相同。
    综上所述,恒义轻合金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
风险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1,500万元(本次
会议之前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余额为33,500万元,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担保额为2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为303,757.00万元)的20.25%。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事项
没有发生逾期的情形。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
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的各种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董事签名并盖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恒义轻合金担保申请书;
    3.恒义轻合金、江苏恒义、新申铝业股东会决议;
    4.银行授信审批书。
    特此公告。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