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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达科技: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张耀坤)2023-03-25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达科技

股票代码:603358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耀坤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闻涛路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闻涛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

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

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

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达科技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

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华达

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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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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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 录.............................................................. 3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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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张耀坤

转让方                     指 陈竞宏
公司、上市公司、华达科
                       指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持有华达科技
                              股份。

                              2023 年 3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签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
                      指 署《股份转让协议》,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
转让
                         转让方持有的华达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952,000 股股份,占华达科技股份总数的
                              5%。

元、万元、元/股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股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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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序                                  性   国       住                             他国家或者
       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通讯方式
 号                                  别   籍       所                             地区的居留

                                                                                      权

                                                   杭

                                                   州

                                                   市

                                                   滨
                                          中            杭州市滨江
 1    张耀坤    35222519850820****   男            江                   -             否
                                          国             区闻涛路
                                                   区

                                                   闻

                                                   涛

                                                   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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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信心而受让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未来 12 个月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

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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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2023 年 3 月 23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陈竞宏签订《股份转让协

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 17.60 元/股(转让价格以不低于协议签署

日前一天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华达科技股票收盘价 19.50 元打 9 折

确定)的价格受让华达科技 21,952,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386,355,200 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21,952,000 股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股)                                      例
             张耀坤                  0         0.00%     21,952,000 股        5%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甲方(转让方): 陈竞宏
     2.乙方(受让方): 张耀坤
     (二)本次股份转让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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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甲方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21,952,000股股份及标的股份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甲方应
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将所持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
约定的交易价款及付款时限向甲方支付标的股份的转让款。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将持有上市公司21,952,000股股份
。
     (三)交易价款及付款安排
      1.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经协商确定为17.60元/股,交
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86,355,200元(以下简称“交易价款”)。
      2.双方同意,于办理完毕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起10个交
易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收款账户支付股份转让款人民币
386,355,200元。
      3.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
,如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送红股等事项导致总股
本发生变化的,标的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交易价款不做调整。
     (四)标的股份过户
      1.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且标的股份过户申请资料准备齐
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办理本次标
的股份转让的合规性确认手续;于取得合规性确认意见书之日起且标
的股份过户资料准备齐全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的
手续。
      2.双方同意配合上市公司就标的股份转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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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协议任一方保证具有完全、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签署
、交付并履行本协议,签署本协议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不会违反任
何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命令,亦不会与以其为一方的合同或者协
议产生冲突。
      2.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均有义务配合另一方开展和完成与本次
股份转让相关的各项工作,并保证其向另一方提供的全部文件和材料
及向对方所作出的陈述和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
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
      3.甲方承诺,标的股份在过户给乙方时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
冻结及其他形式或性质的担保或权利负担,不存在任何转让限制,亦
不存在任何争议,并免受第三者追索。
      4.甲方承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
期间,其不得就其所持标的股份的转让、托管、质押或其他权利负担
的设定事宜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或签署任何文件,亦不得开展与本
协议的履行有冲突的任何行为。
      5.乙方承诺,其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持有标的股份后,持有的标的
股份的减持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相关证券监管的相关
规定办理。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2.双方同意,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补充、解除或终止,均应以
书面方式进行。
     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有权方选择根据本协议第9.4条约定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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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未能履行其在本协
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
视作违约。
     2.违约方应当根据守约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和/或向
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以及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
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本协议一方订立本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
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延迟支付交易价款,每延迟一日乙方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4.若一方(违约方)违约,在不影响对方(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其他
权利的,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
根据此款约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要求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包括为本次股份转让而实际
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的费用,以及违约方在订立本协议时可预见的其他
经济损失;
     (4)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5.本协议约定的守约方上述救济权利是可累积的,不排斥法律规定的
其他权利或救济。
     6.如因证券监管部门的原因或非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的原因,标的股份
无法完成过户登记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其他质押、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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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等权利限制情况。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不存在附加特殊条件、协议

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安排、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其余股份亦不存在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
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上市

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前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市公司

股份转让申请的合规性确认文件,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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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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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
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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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华达科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
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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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耀坤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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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                           江苏省泰州市靖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公司                                           江市

 股票简称                     华达科技                   股票代码            603358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杭州市滨江区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张耀坤
                                                         住所                涛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但持股比例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
 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被动稀释)□
                              股票种类:        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持股数量: 0
 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股票种类:____普通股_____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持股数量: 21,952,000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      增加 5%

                              时间: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_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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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        否 √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   □        否 √
 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
 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    是   □        否 √
 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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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耀坤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3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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