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18-165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 新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冠朝 8,400 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投资总金额:项目总投资 11,500 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7,500.00 万元 新项目预计正常投产并产生收益的时间:本项目原已开工 5,000 头母猪 猪舍可直接用于养殖 5,000 头商品母猪,预计 2019 年第一季度投产,新 建的 3400 头商品母猪舍预计 2019 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预计 2019 年达 产 40%,2020 年达产 80%,2021 年起开始达产 100%。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已经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9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4.79 元。截至 2017 年 9 月 20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28,74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23.50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016.5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7)第 350ZA0048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简介 项目总投资额 投资额 1 南昌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36 万吨饲料项目 16,000 7,660 2 四川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 24 万吨饲料项目 8,000 3,916.50 3 辽宁傲农饲料有限公司 年产 24 万吨饲料项目 10,500 3,940 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 4 12,000 7,500 限公司 种场项目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8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吉安现代农业”)取得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泰发改字[2015]130 号 《关于同意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备 案的通知》,拟在泰和县冠朝镇投资建设“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以下 简称“原项目”)。该项目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440.54 万元。 2018 年 8 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 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 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吉安现代农业 拟对原项目的养殖品种进行变更,由养殖 5,000 头原种猪变更为养殖 8,400 头商 品母猪。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吉安现代农业冠朝 8,400 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均不变。 项目原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引进优质品种母猪 5,000 头;变更后的建设内容为新建一座年存栏 8,400 头商品母猪场,引进 8,400 头二元母猪。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 11,500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7,5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涉及的募集资金为 7,500 万元,占募集 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32.59%。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1、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 2、项目立项批准时间:2015 年 8 月 14 日,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 的泰发改字[2015]130 号《关于同意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5,000 头 原种猪核心育种场项目备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一座 5,000 头原种猪核心育种场,引 进优质品种母猪 5,000 头,项目包括新建猪舍、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养殖设备等。 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种猪 3 万头,商品猪 7 万头。 6、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2,000 万元,其中:基础种猪投资 5,000 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3,500 万元、附属设备采购安装 1,500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2,000 万元。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 7,5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解决。 7、项目效益评价:本项目建设期为 4 年,项目第三年起开始部分投产,经 营负荷为 60%,第四年开始达到 100%。本项目主要财务评价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比例 备注 1 营业收入 万元/年 16,700 达产年 2 年总成本 万元/年 13,177 达产年 3 利润总额 万元/年 3,523 达产年 4 投资利润率 % 29.36 达产年 5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6.23 税后 8、项目实际投资情况: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原种猪 母猪繁育舍及其配套工程设施、养殖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部分建设,种猪保育培 育舍尚未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440.54 万元,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 金为 2,059.46 万元(不含利息)。项目建设已形成资产将全部用于变更后的新项 目。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2018 年 8 月以来,非洲猪瘟在中国境内的发生使得对核心育种场选址的生 物安全考虑需要更加严谨,项目选址在生物安全升级的条件下调整为建设商品母 猪场更加适宜,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公司拟对原项 目的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原因如下: 1、2018 年 8 月 3 日,农业农村部公布了我国辽宁省沈阳市养猪户发生第一 起非洲猪瘟疫情以来,迄今为止已经在河南、江苏、安徽、浙江、黑龙江、内蒙 古、吉林、云南、湖南等省区也陆续出现 30 余起非洲猪瘟疫情,疫情形势十分 严峻。非洲猪瘟是由病毒引起的急性、热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发病率高,死 亡率可达 100%。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我 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生猪养殖的生物安全保障至关重要。而核心场位于生 猪养殖的金字塔塔顶,对产业链条下游的扩繁场、商品种苗场和育肥场的性能表 现和生物安全有着重大影响,其场址选择的生物安全因素考量相比商品种苗场和 育肥场要更加严格。项目场地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原计划建设核心场,鉴 于当前疫情形势,核心场选址在生物安全方面需要再提升等级,经重新慎重评估, 该地点建议以建设商品母猪场为宜。 2、基于生物安全的建设模式再优化,对项目原先采用的设计模式进行了优 化调整。在非洲猪瘟疫情爆发前,核心场的建设通常采用一体化的模式,即母猪 饲养和仔猪保育、种猪培育置于同一个场内开展。而在目前养殖疫情形势下,无 论是种猪场(核心场和扩繁场)还是商品场的建设,均采用两点式甚至多点式的 建设设计模式。基于此,本项目原先采用的繁殖、育肥一体化的模式重新调整为 仅建设商品母猪场,产品为商品仔猪,仔猪销售后的保育与商品仔猪育肥则由下 游客户市场化开展。 3、基于地块面积合理充分使用的考量,原先用于种猪保育、培育栏建设用 地在本次项目调整后将用于增加建设 3,400 头母猪栏舍,5,000 头繁育一体化的 原种猪核心育种场亦即调整为生产商品仔猪苗的 8,400 头商品母猪场。 本次募投项目内容变更能够适应当期生猪养殖的形势变化,更有利于项目的 安全运营,有助于更安全地保障项目效益,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1、项目名称:吉安现代农业冠朝 8,400 头商品母猪场项目 2、实施主体:吉安市傲农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变更 3、建设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冠朝镇社下村,未变更 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为新建一座年存栏 8,400 头商品母猪场,引 进 8,400 头二元母猪,项目包括新建猪舍、配套工程设施及购置养殖设备等。项 目建成后年出栏断奶仔猪 21 万头。原项目已开工建设的 5,000 头母猪猪舍可直 接用于养殖 5,000 头商品母猪,原未建的保育培育舍,不再建设,空出来的土地 改成建 3,400 头商品母猪舍。 5、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11,500 万元,其中:二元种猪(含 种公猪)投资 1,152 万元、基础设施建设 5,240 万元、附属设备采购安装 3,715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700 万元、土地及其他设备 69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资 7,5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6、项目建设周期及预计效益:本项目原已开工 5,000 头母猪猪舍可直接用 于养殖 5,000 头商品母猪,受当前疫情形势生猪调运受限影响,预计 2019 年第 一季度投产,新建的 3400 头商品母猪舍预计 2019 年第二季度投产。项目预计 2019 年达产 40%,2020 年达产 80%,2021 年起开始达产 100%。本项目主要财 务评价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金额/比例 备注 1 营业收入 万元/年 7,337 达产年 2 年总成本 万元/年 5,916 达产年 3 利润总额 万元/年 1,421 达产年 4 投资利润率 % 13.16 达产年 5 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 19.16 评价期内 6 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6.16 税后 7、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 发展生猪规模化、现代化生态养殖是我国由养猪大国迈向养猪强国的必经之 路。目前我国生猪产业总体存在育种能力不匹配、猪场设计不合理、设施设备相 对落后、生物安全措施薄弱、疫病防控难度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小、食品 安全难以得到保障等突出问题。有鉴于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及国家各政府部门 相继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 干意见》、《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等政策法规,大力扶持及推 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增强畜牧业竞争力。 当地政府也实施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举措进一步推动生态养猪事业的发展, 服务功能健全,当地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引导和帮助养殖场(户)争取国家和省政 府生猪扩繁场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等项目的资金支持,较大程度地调 动了养猪的积极性。 本投资项目积极响应了国家政策法规对"规模化生猪养殖"的发展要求,符合 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供给侧改革方向。该项目实施后,将为周边育肥场提供 21 万头优质商品猪苗,新增 21 万头生猪出栏,有助于公司抓住市场转型带来的良 机。 (2)项目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项目是实现公司在江西养殖发展战略的重要部署。布局江西区域是基于该 省生猪产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江西生猪产业落后产能近年来急剧消减, 需要新型优势产能作部分替代和弥补。项目充分利用该区域的优势,坚持自主创 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不断提高生猪产业发展的技术装备水平、疫病诊断及综合 防治能力、精准营养和饲喂技术等,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先进产能,提升公司 在当地的市场地位。 (3)公司拥有较完整的生猪产业链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系统的产业链优势,公司研究院围绕养猪产业建 立了包含饲料技术、动物保健、育种繁育、环境工程、信息技术 5 个研究所和动 物医学、分析测试 2 个中心,技术和工程研发能力在国内产业企业中处于优势地 位;公司在生猪养殖产业具备了集饲料加工、猪场设计与建设、种猪育种、种猪 扩繁、商品猪饲养、废弃物综合治理等多个环节于一体的完整生猪产业链。一体 化产业链使得公司将生猪养殖各个生产环节置于可控状态,在立体生态养殖、食 品安全、疫病防控、成本控制及标准化、高效化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 (4)公司具备相应的人才及技术储备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具备良好的人才任用、培养、成长机制,拥 有良好的引进和留住人才的企业文化。近年来,公司持续深化生猪养殖产业链布 局,还与国内其它一些优秀养殖企业进行了股权合作,集聚了生猪养殖方面的专 业人才,同时积累了较丰富的技术储备,能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5)配套饲料厂能够优化资源配置 公司位于当地的下属子公司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拥有成熟的饲料生 产工艺、销售团队和渠道,弥补和增强在吉安地区生猪养殖饲料的配套自供能力, 通过全面整合生猪养殖和饲料生产的相关资源,达到资源的更优配置。 8、项目审批情况 经向专家咨询,本次项目调整后因不再建设培育舍,存栏猪只数量变少,粪 污产生量减少,项目原有的环保手续预计可以继续适用,公司将与相关政府部门 确认项目手续事宜。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在我国人民的饮食结构中,肉类消费主要为猪肉,约占肉类消费的 60%,生 猪养殖产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菜篮子”。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 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逐步改善,口粮消费继续下降,猪肉等畜 产品消费持续上升,优质安全畜产品需求不断增加,未来安全优质的猪肉制品的 生产、加工必然得到快速发展,“优质放心猪肉”呈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 近年来,江西生猪产业落后产能急剧消减,当地政府大力扶持规模化生猪生 态养殖小区的发展,江西省生猪产业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实施本项目,除 了降低公司生猪养殖生物安全风险外,亦有助于公司抓住当地市场转型带来的良 机,满足当地人们对优质安全猪肉的需求。 (二)风险提示 1、项目市场风险 若未来国家政策变化、下游行业需求量下降或市场竞争加剧、外部环境发生 重大不利变化,则项目收益存在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2、畜禽疫情风险 如果发生较大规模的动物疫情,如禽流感、猪高热病、蓝耳病、猪瘟等疫情 的发生,可能对养殖业造成了较大的不利影响。 3、项目运营管理风险 生猪养殖场的高效运营对养殖生产管理、成本控制、人力资源、信息沟通、 内部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如果公司在前述运营管理方面不能适应业务发 展的需要,将可能影响项目的整体运营效率和业务的持续发展。 公司将通过提高养殖管理的科学水平和精细化、信息化程度,强化人才队伍 的培养和引进,完善营销体系建设等方面,确保项目竞争性和效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系公司基于当前非洲猪瘟疫情形势,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经慎重评估 而作出的决策,有助于更安全地保障项目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 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系公司基于当前非洲 猪瘟疫情形势,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安全运营,经慎重评估而作出的决策,有助于 更安全地保障项目运营。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本次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 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要求、主营业务具体情况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更 好地保障募投项目的安全和稳健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后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 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内容议案事项无 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