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2-197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及风险提示: 交易内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人民币 6,446.026 万元的价格收购林俊昌、陈景松、张华全等 18 位自然人股 东合计持有的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 19.07%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 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 风险提示:本次交易的实施以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养宝”)系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760 万元,公司持有其 51%股权,林俊昌、陈梅林等其他 22 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 其 49%股权。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权益占比,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以 人民币 6,446.026 万元的价格收购林俊昌、陈景松、张华全等 18 位自然人股东合 计持有的福建养宝 19.07%股权(对应福建养宝注册资本 1289.2052 万元)。本次 股权转让后,公司将持有福建养宝 70.07%股权,林俊昌、陈梅林等 7 位自然人 股东将持有福建养宝 29.93%股权。根据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出具的嘉学评估评报字〔2022〕8320028 号《资产评估报告》,福建养宝在评估 基准日(2022 年 8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25,578.01 万元,评估价 值 33,871.51 万元,评估增值 8,293.50 万元,增值率 32.42%。在评估基础上经交 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福建养宝的整体估值为 33,800 万元,公司收购福建 养宝 19.07%股权(对应福建养宝注册资本 1289.2052 万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6,446.026 万元。 福建养宝目前母猪栏位合计设计规模为 10,350 头,育肥栏位合计设计规模 为 75,000 头,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 年 8 月 31 日)实际母猪存栏 10,259 头。 本次收购福建养宝 19.07%股权,有助于增加公司生猪存栏与出栏头数权益占比。 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收购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以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福建养宝 19.07%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中,目标公司股权出售方是林俊昌、陈景松、张华全等 18 名自然 人。该等自然人股东持股较为分散,主要是目标公司主要少数股东林俊昌(目前 持股 16.81%,现任目标公司董事长)及其近亲属、目标公司部分核心员工及目 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国籍 住所 备注 1 林俊昌 男 中国 永定县高陂镇 目标公司董事长 2 陈景松 男 中国 厦门市湖里区 目标公司董事、林俊昌母亲的弟弟 3 张华全 男 中国 龙岩市新罗区 目标公司董事、总经理 4 赖永青 男 中国 龙岩市新罗区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5 丘钦昌 男 中国 上杭县蓝溪镇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6 陈培涛 男 中国 永定县高陂镇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7 赖银超 男 中国 厦门市湖里区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8 陈德梅 女 中国 厦门市湖里区 林俊昌母亲的妹妹 9 林荣生 男 中国 永定县高陂镇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0 邱江传 男 中国 厦门市湖里区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1 郑月明 男 中国 龙岩市新罗区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2 林开盛 男 中国 龙岩市新罗区 目标公司员工 13 林玮 男 中国 厦门市思明区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4 林红勇 男 中国 福州市鼓楼区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5 卢灿煌 男 中国 永定县坎市镇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6 陈徐锋 男 中国 龙岩市新罗区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7 林明昌 男 中国 永定县高陂镇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18 蓝招衍 男 中国 永定县凤城镇 目标公司历史上引进的投资者 林俊昌、陈景松、张华全等 18 位自然人股东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截至目前,林俊昌、陈景松、张华全等 18 位自 然人股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类别为购买股权,交易标的为林俊昌、陈景松、张华全等 18 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的福建养宝 19.07%的股权。 2、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 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 的其他情况。 3、福建养宝成立于 2004 年 8 月,主营业务为生猪养殖及销售,主要生猪产 品为保育仔猪、商品肉猪、商品种猪及淘汰种猪,目前拥有 6 家全资子公司、2 家全资孙公司。福建养宝生猪为自繁自养,拥有自繁自养场、商品母猪场、保育 育肥场等养殖基地,目前母猪栏位合计设计规模为 10,350 头,育肥栏位合计设 计规模为 75,000 头。 4、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昌 成立日期:2004 年 8 月 16 日 注册资本:6,76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永定县高陂镇西陂黄田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水果种植;水果种植(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树木种植经营;牲 畜销售;牲畜销售(不含犬类);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牲畜饲养。 目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447.6 51.00% 2 林俊昌 1136.5648 16.81% 3 陈梅林 490 7.25% 4 陈景河 245 3.62% 5 陈景松 235.2 3.48% 6 张华全 151.2336 2.24% 7 赖永青 141.12 2.09% 8 丘钦昌 138.18 2.04% 9 陈培涛 107.8 1.59% 10 吴伟铭 95.55 1.41% 11 赖银超 71.54 1.06% 12 陈德梅 64.68 0.96% 13 林荣生 59.78 0.88% 14 邱江传 56.35 0.83% 15 郑月明 52.92 0.78% 16 林巧凤 49 0.72% 17 林开盛 40.474 0.60% 18 林玮 39.69 0.59% 19 林红勇 37.926 0.56% 20 卢灿煌 29.4 0.43% 21 陈徐锋 29.4 0.43% 22 林明昌 20.9916 0.31% 23 蓝招衍 19.6 0.29% 合计 6,760.00 100.00% 截至目前,福建养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福建养宝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22 年 8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645.15 38,531.47 负债总额 14,067.14 11,818.69 资产净额 25,578.01 26,712.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5,578.01 26,712.78 科目 2022 年 1-8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5,787.79 19,705.4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34.77 2,419.0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286.55 2,379.31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注:上述数据为已经符合规定条件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 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学评估”)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嘉学评估出具的嘉学评估评报字〔2022〕 8320028 号《资产评估报告》,在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福建养宝 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25,578.01 万元,评估价值 33,871.51 万元,评估增值 8,293.50 万元,增值率 32.42%。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福 建养宝的整体估值为 33,800 万元,公司收购福建养宝 19.07%股权(对应福建养 宝注册资本 1289.2052 万元)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6,446.026 万元。 福建养宝主要评估情况如下: 1、评估对象: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评估基准日:2022 年 8 月 31 日 3、评估方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由于资产基础法较难体现被评估单位存在的销售网络、人力资源等无形资 产,因此本次评估未采用资产基础法。 4、评估结论:经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得出如下结论: (1)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本次评估对象福建省养 宝生物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3,871.51 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价 值高出 8,293.50 万元,增值率为 32.42%。 (2)市场法评估结果 采用市场法,截止于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8 月 31 日,本次评估对象福建省养 宝生物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61,070.00 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价 值高出 35,491.99 万元,增值率为 138.76%。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33,871.51 万元,比市场法 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61,070.00 万元,差异了-27,198.49 元,差异率为 -44.54%。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市场法考虑的是市场可比价格,收益法是从 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4)评估结果的最终选取 在上述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基础上,结合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所 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等因素来选取最终评估结果。具体考虑了以下因素: 收益法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未来收益能力作为价值评估的基础,更为重视企 业整体资产的运营能力和运营潜力,且收益法中包含运营网络、市场份额、服务 能力、管理技术、人才团队等无形资产价值;市场法评估结论受资本市场股票指 数波动影响大,并且每个公司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和资产配置不尽相 同,所以客观上对上述差异的量化很难做到准确。采用市场法评估,尽管评估人 员对评估对象、可比公司进行了必要的分析调整,但在运营模式、以及在资本市 场上的差异性仍存在难以调整的因素,导致本次市场法评估结果使用数据的质量 较收益法稍差。 基于上述原因,本次评估最终选取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即 最终评估结论如下: 本次评估对象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人民币 33,871.51 万元。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1、根据嘉学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福建养宝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3,871.51 万元,评估增值 8,293.50 万元,增值率 32.42%。本次福建养宝评估结 果与账面价值相比增值的主要原因是市场价值中综合考虑了企业的经营资质、业 务平台、研发能力、技术积累、管理团队等重要的难以量化的无形资源的贡献价 值。 2、本次选取市场上收购养殖企业股权的可比交易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如下: 标的公司整 交易基准日/ 交易市 披露日期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体估值(万 最近一期净 净率 元) 资产(万元) (P/B) 金新农 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 2022/3/5 55,326.53 40,387.72 1.37 (002548.SZ) 限公司 49%股权 华统股份 丽水市丽农生态农牧 2021/12/24 10,000.00 9,409.71 1.06 (002840.SZ) 有限公司 30%股权 黑龙江大北农农牧食 大北农 2021/11/3 品有限公司 4.35%股权 232,574.94 139,969.13 1.66 (002385.SZ) (增资) 天邦食品 浙江兴农发牧业股份 2021/5/19 51,000.00 41,944.44 1.22 (002124.SZ) 有限公司 61%股权 振静股份 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 2020/6/6 182,000.00 77,537.90 2.35 (603477.SH) 司 100%股权 温氏股份 河南省新大牧业股份 2019/11/27 85,000.00 33,251.37 2.56 (300498.SZ) 有限公司 41.22%股权 唐人神 辽宁爱琴农业科技股 2017/12/26 8,500.00 7,092.04 1.20 (002567.SZ) 份有限公司 62%股权 大北农 山东荣昌育种股份有 2017/9/19 61,467.17 31,537.90 1.95 (002385.SZ) 限公司 45.61%股权 唐人神 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 2017/2/23 50,955.56 12,181.18 4.18 (002567.SZ) 限公司 90%股权 新希望 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 2016/12/30 88,000.00 26,166.89 3.36 (000876.SZ) 团有限公司 70%股权 平均值 - - 2.09 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福建养宝的整体估值为 33,800 万元,本次交易中福建养宝的市净率为 1.32 倍,市净率在市场可比交易案例的 总体范围之内,与市场可比交易案例市净率平均值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交易中 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处于合理水平。 因此,鉴于本次评估目的,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 象的实际状况,评估结果具备合理性。在评估基础上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公司收购福建养宝 19.07%股权(对应福建养宝注册资本 1289.2052 万元)的交易 价格确定为 6,446.026 万元。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交易定 价公允,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定价具备合理性。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1、协议各方 甲方(股权受让方):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方:林俊昌、陈景松、张华全、赖永青、丘钦昌、陈培涛、赖银超、 陈德梅、林荣生、邱江传、郑月明、林开盛、林玮、林红勇、卢灿煌、陈徐锋、 林明昌、蓝招衍等 18 位自然人股东 目标公司: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方及陈梅林、陈景河、吴伟铭、林巧凤共 22 位自然人股东在本协 议中合称为“乙方” 2、交易内容 根据厦门嘉学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福建省养宝生物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 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此为基础,经转受让双方 协商同意,股权转让方应以 6,446.026 万元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19.07%股权(对 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 1289.2052 万元)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具体转让明 细如下: 转让前 本次转让 转让后 股东姓 序号 转让前出资 转让前持 本次转让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 转让后出资 转让后持 名 额(万元) 股比例 额(万元) 价格(万元) 额(万元) 股比例 1 林俊昌 1136.5648 16.81% 144.3 721.5 992.2648 14.68% 2 陈景松 235.2 3.48% 235.2 1176 - - 3 张华全 151.2336 2.24% 151.2336 756.168 - - 4 赖永青 141.12 2.09% 141.12 705.6 - - 5 丘钦昌 138.18 2.04% 45.6 228 92.58 1.37% 6 陈培涛 107.8 1.59% 49 245 58.8 0.87% 7 赖银超 71.54 1.06% 71.54 357.7 - - 8 陈德梅 64.68 0.96% 64.68 323.4 - - 9 林荣生 59.78 0.88% 59.78 298.9 - - 10 邱江传 56.35 0.83% 56.35 281.75 - - 11 郑月明 52.92 0.78% 52.92 264.6 - - 12 林开盛 40.474 0.60% 40.474 202.37 - - 13 林玮 39.69 0.59% 39.69 198.45 - - 14 林红勇 37.926 0.56% 37.926 189.63 - - 15 卢灿煌 29.4 0.43% 29.4 147 - - 16 陈徐锋 29.4 0.43% 29.4 147 - - 17 林明昌 20.9916 0.31% 20.9916 104.958 - - 18 蓝招衍 19.6 0.29% 19.6 98 - -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甲方拟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股权转让 款,甲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股权转让方指定的账户 支付首笔 50%股权转让款(扣减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应在目标公司本次股权转 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向股权转让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剩余 50%股 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36.8052 70.07% 2 林俊昌 992.2648 14.68% 3 陈梅林 490 7.25% 4 陈景河 245 3.62% 5 丘钦昌 92.58 1.37% 6 陈培涛 58.8 0.87% 7 吴伟铭 95.55 1.41% 8 林巧凤 49 0.72% 合计 6,760.00 100.00% 过渡期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转让股权所享有的 盈利归甲方。 3、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在本协议中所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 漏,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 履行时,过错方应承担其行为给目标公司和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因签订及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各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协议生效 各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实施取决于以下先决条件的全部成就及满足: (1)甲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审批通过; (2)乙方根据现行有效的《章程》或《合伙协议》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 程序审批通过; (3)甲方就股权转让等募投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除本条以及与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保密等相关的条款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生效外,本协议其他条款自本协议本条约 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5、其他 如甲方就股权转让等募投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全额到位,甲方有 权单方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就股权转让等募投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未能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额到位,乙方有权单方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六、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拟以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用于收购福建养宝 19.07%股权,本次交易涉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 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为前提,本 次交易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会根据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生猪养殖业务权益占比,提高经营管 理效率。目前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已从上量为主阶段进入提质增效阶段,公司持续 推进“提升管理质量、降低养殖成本”工作,未来随着生猪价格周期的回暖以及 公司养殖精细化管理能力提升,公司生猪养殖项目效益未来有望得到改善。 本次交易为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因此不会产生新的商誉。本次交易完成后, 福建养宝仍然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 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和 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