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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星家纺: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11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在2018年履职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现就2018年度工作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孙霈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历任英国诺丁汉大学商学院讲师,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副教授。现任

公司独立董事,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系教授,英国帝国理工学院商学院

访问研究员、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高级访问研究员。

    张佩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 年 1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历任东华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东华大学教授、博

士生导师,上海三由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董

事。

    潘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历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合伙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合伙人,上海沪工焊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启迪设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东来涂料技

术(上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实达

电脑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我们及我们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亲属

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
东单位任职。

      2、我们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

      3、我们是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的独立董事,我们与公

司、公司管理层以及足以影响公司的主要利益关系人,没有任何足以影响本人独

立客观判断的其他重要关系。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1、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大会
 姓       名   董事会次数                                                 备注
                             (次)     (次)    (次)      次数

   孙霈            7           7          0         0           1

  张佩华           7           7          0         0           1

   潘敏            7           7          0         0           1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

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有相应的实施细则。2018年,公司共召开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

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沟通会议,我们均依据相关

规定组织召开并出席会议,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现场考察情况
      2018 年,我们积极关注家纺行业发展动态及公司发展战略、运营情况,利

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

入交流,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和审议了公司管理层关

于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年报进行了认真审议,

监督和核查了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高度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刊载的相关报道。2018 年,我们

在公司的密切配合下顺利开展了以上等各项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 年,我们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内部控制等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做出了独立

明确的判断,未发现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风险事项。我们对下列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届次                               议案名称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公司
                                   管理层实施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保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4、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5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扩大募集资
  6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8 年度,我们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信、

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中小投

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对董事会审议的每一个议案,都能够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对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提出建议,促进了公司经营

发展和管理提升。

      五、其它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19年我们将继

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霈、张佩华、潘敏

                                                          2019 年 4 月 10 日

日期: 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