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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星家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06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经审阅李裕陆先生、李来斌先生、李道想先生、黄均祥先生、李裕高先

生、李丽君女士、张佩华女士、潘敏女士和王振源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2)对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

   (3)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李裕陆先生、李来斌先生、李道想先生、黄

均祥先生、李裕高先生、李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张佩华女士、潘敏女士和王振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董事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行业和地区

的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

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孙霈、张佩华、潘敏

                                                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