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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水星家纺: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6-22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水
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1)经审阅李裕陆先生、李来斌先生、李裕高先生、周忠先生和孙子刚先
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
   (2)对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
合法;
    (3)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聘请李裕陆先生为总裁,李来斌先生为常务副
总裁,李裕高先生为副总裁,周忠先生为副总裁兼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子刚先生
为财务总监。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行
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佩华、潘敏、王振源

                                               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