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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出东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2019-03-28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内容

进行了审阅和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信托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在符合国家

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信托产品投
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

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 5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该购买信托产品。

    二、关于部分对外投资进展情况暨提请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决定相关后续事

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在不影

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外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但市场有风险,也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公司需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确保资金安

全。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对 “财通基金-玉泉成功

1 号资管计划产品”进行减值测试,形成减值测试报告提报董事会审议,以便向

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信息。同时,建议公司对尚未收回的部分投资做

好跟踪管理。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高允斌                    肖 侠                   林    辉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