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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出东方: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20-03-24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0-02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为支持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帅
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帅康电气”)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向帅康电气
提供1亿元人民币的借款,该借款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或偿还经营性贷款,借款
期限拟自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6月22日止,可在三个月内滚动使用,借款年利
率为4.57%。本次借款以公司转账至帅康电气指定账户之日起,按照实际借款天
数计息。
    2020年3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本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控股子公司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类     别: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企业地址: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城东北路 888 号
    法定代表人:徐新建
    注册资本:5,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0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燃气用具、燃气热水器、吸油烟机、空调、家用电器、厨卫产品、
净水器、灯具的制造;洗碗机、消毒柜、微波炉、蒸汽炉、烤箱、冰箱、垃圾处
理器、橱柜、壁挂炉、供暖供热设备的制造、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
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帅康电气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所持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1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9,499,290                      90%

  2                     邹国营                           4,263,316                    7.75%

  3                帅康集团有限公司                      1,237,394                    2.25%

 合计                     -                             55,000,000                    100%

      (三)财务状况
      帅康电气 2019 年 1-9 月(未经审计)及 2018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19 年 1-9 月                    2018 年

          资产总额                   1,076,856,341.69                957,859,168.03

          负债总额                    985,321,381.68                 870,646,861.48

         净资产总额                   91,534,960.01                  87,212,306.55

          营业收入                    735,916,982.34                 918,443,106.81

          净利润                       4,322,653.46                  -68,000,211.83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帅康电气的经营发展,公司拟向帅康电气提供 1 亿元
人民币的借款,该借款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或偿还经营性贷款,借款期限拟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至 2020 年 6 月 22 日止,可在三个月内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

为 4.57%。本次借款以公司转账至帅康电气指定账户之日起,按照实际借款天数

计息。

      帅康电气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二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并告知公司财务

部门具体到账时间。帅康电气逾期未清偿借款本息的,公司有权按照年利率 24%

从逾期之日起要求帅康电气支付逾期利息。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帅康电气提供借款,能够满足帅康电气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流动资金
需求。借款年利率为 4.57%,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借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借款事项

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该借款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三)《借款协议书》。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