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21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
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
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 2 不再区
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 均须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 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 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
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 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 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追
溯调整以前年度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
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予以变更,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且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
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日出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