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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4-30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1-022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
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日出东方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3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
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
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
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汝彬, 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 200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 200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 年起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2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陆遥,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4 年起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14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200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签字注册会计师马云峰、签字注册会计师陆遥、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朱佳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较上期
审计费用持平。2021 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
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
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财
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
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根据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
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审
阅了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基于独立判断对该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
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为保证
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审计费
用由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协商确定。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