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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5-10  

                        证券代码:603366               证券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2-02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焦青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20,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62%;高
级管理人员张亚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12%。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
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焦青太先生、张亚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六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各
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合计将减持不超过 508,800 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618%。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减
持比例仍不会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 25%。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440,300 股
  焦青太                          1,120,600      0.1362%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680,300 股
              董事、监事、高                                    IPO 前取得:332,475 股
  张亚明                           914,800       0.1112%
                级管理人员                                     其他方式取得:582,325 股

                                         1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取得的股份和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股)                                      (元/股)        露日期
                                                      2015/6/4~
            焦青太        10,000      0.0013%                        21.51-21.51       不适用
                                                       2015/6/4
                                                    2014/9/29~
            张亚明        110,775     0.0277%                        16.05-16.05       不适用
                                                      2014/9/29
       注:焦青太先生 2015 年 6 月减持股份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000,000 股。
             张亚明先生 2014 年 9 月减持股份时,公司股份总数为 400,000,000 股。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拟减持股份来源
  称          量(股)      比例                        持期间                                   原因
                                                                     区间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竞价交易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6/1 ~   按市场   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个人资
焦青太                               持,不超过:
            280,000 股    0.0340%                     2022/11/30    价格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金需求
                                     280,000 股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
                                     竞价交易减
            不超过:      不超过:                    2022/6/1 ~   按市场   有的股份及上市后   个人资
张亚明                               持,不超过:
            228,700 股    0.0278%                     2022/11/30    价格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金需求
                                     228,700 股
                                                                             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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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焦青太先生、张亚明先生将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
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督促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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