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东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退出下属合资公司的公告2022-09-28
股票代码:603366 股票简称:日出东方 公告编号:2022-055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退出下属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
公司创蓝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蓝国际”)持有江苏方洋沐
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洋沐歌”)65%股权,本公司拟以合资公
司方洋沐歌向公司定向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退出方洋沐歌。减资完成后,方洋
沐歌注册资本将由 77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5052.05 万元)减少至 1755.30 万元,
同时公司将不再持有方洋沐歌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交易概述
2020 年 12 月,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
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成立合资公司方
洋沐歌。方洋沐歌注册资本为 770 万美元,其中创蓝国际出资 500.5 万美元,占
比 65%,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方洋水务”)出资 269.5 万美
元,占比 35%。
现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以及长期发展规划,公司与江苏方洋水务达成一致,同
意公司以方洋沐歌向公司定向减少注册资本 500.5 万美元的方式退出方洋沐歌。
减资完成后,方洋沐歌注册资本将由 77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5052.05 万元)减
少至 1755.30 万元,同时公司将不再持有方洋沐歌的股权。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减资退出下属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
人士办理后续事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江苏方洋沐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连云港市连云区连云港徐圩新区江苏大道 499 号
法定代表人:杨亮
注册资本:770 万美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
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
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
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气
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隔音和隔热材料销售;风机、风扇销售;家用电
器安装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52,051,304.55 53,561,874.59
负债总额 2,183,213.84 3,189,258.67
净资产 49,868,090.71 50,372,615.92
营业收入 11,339,510.30 15,143,328.34
净利润 -341,304.19 170,345.01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创蓝国际已实缴 500 万美元(折合 3264.93 万元人
民币),方洋沐歌所有者权益为 5037.26 万元人民币。
(三)方洋沐歌的股权变动情况
减资前,公司持有方洋沐歌 65%的股权,江苏方洋水务持有方洋沐歌 35%的
股权。减资后,江苏方洋水务将持有方洋沐歌 100%股权,公司不再持有方洋沐
歌股权。
方洋沐歌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减资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且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
况。
三、减资的影响
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方洋沐歌股权,方洋沐歌亦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方洋沐歌 2021 年度及 2022 年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分别占同期公
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比例均未超过 5%,本次减资退出方洋沐歌,不会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减资完成后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减资退出,以 2022 年 6 月 30 日为审计基准日,根据最终经审计的方洋
沐歌所有者权益按初始投资比例确认公司能收回的股权退出对价,公司可收回资
金 3274.22 万元人民币。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