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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17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询问有关
人员的基础上,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进行审议,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董
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有利
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提升对公司的价值认可,维护广大投
资者利益,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是基于公司股价处于较低水平,不能正确反映公司价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CHEN,CHUAN 钟柳才 陈建飞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