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股份: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2022-01-22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交的《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投资用途等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公司正
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CHEN,CHUAN 钟柳才 陈建飞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