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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药股份: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药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转债代码:113563         转债简称:柳药转债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

    ●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3 号)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80,2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802.20 万张,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22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
费用 1,998.04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21.96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到账,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0 年 1 月 23 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
第 0006 号《验资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签署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1、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4 月 21 日,在上述使用期
     限内,公司一直未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2021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
     下简称“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     实际投入募集         已累计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注 1) 账户余额(注 2)
        南宁中药饮片
 1                          25,000.00          23,001.96        5,734.62          1,249.33
        产能扩建项目
        连锁药店扩展
 2                          11,220.00          11,220.00        6,587.46          5,136.77
        项目
        玉林物流运营
 3                          20,000.00          20,000.00        4,999.13          2,346.45
        中心项目
 4      补充营运资金        24,000.00          24,000.00       24,000.00              3.09

         合计               80,220.00          78,221.96       41,321.21          8,735.64
         注 1:“已累计投资金额”包含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832.53 万元。

         注 2:“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银行存款利息并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 3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统计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中。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部分募集资金将暂时
     闲置。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募
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若募投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而使
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
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是否符合监
管要求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上述
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
下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承诺该部分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
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

    3、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将不超过 12 个月;

    4、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5、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同意;

    6、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履行
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
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
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经营
的实际需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应及时、足额将该部
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综上,公司监
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
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且不超过 12 个月。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