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药集团: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2023-02-07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
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诚信、勤勉、
谨慎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广西柳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必要核查,基于
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 2024 年 2 月 18
日。
广西柳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CHEN,CHUAN 钟柳才 陈建飞
二〇二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