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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美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56,876,744.54 元,公
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1,937,165,869.23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4,269,869.23 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12,896,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均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
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募投项目投    募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配套流动
                  项目名称
号                                          资总额       第一年       第二年         资金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烷
1                                           14,393.00     3,324.00     4,987.00     6,082.00
       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2      江苏三美 1 万吨五氟丙烷项目          27,682.70    12,000.00     6,778.00     8,904.70
       江苏三美 1 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
3                                           20,189.90    13,000.00     3,905.00     3,284.90
       酸项目
4      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14,224.00     4,455.00     2,970.00     6,799.00
5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     5,000.00             -           -
6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     8,181.80     6,818.20            -
7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     1,790.00     3,010.00            -
8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    70,000.00             -           -
9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
合计                                       181,289.60   127,750.80    28,468.20    25,070.60

       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募集资金投向中的全部或部分项目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进行先期投入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
选择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本次置换情况

       在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已使用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 756,876,744.5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
出具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9)第 ZF10349 号)

       根据该报告,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756,876,744.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     自筹资金预先     拟用募集资金置
               项目名称
号                                        的金额           投入金额       换自筹资金金额
     江苏三美 2 万吨 1,1,1,2-四氟乙
1                                      143,930,000.00     29,273,204.62     29,273,204.62
     烷改扩建及分装项目
2    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           50,000,000.00      5,968,408.49      5,968,408.49
3    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        150,000,000.00     13,391,624.42     13,391,624.42
4    三美品牌建设及市场推广项目         48,000,000.00      8,243,507.01      8,243,507.01
5    偿还银行贷款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700,000,000.00
               合计                   1,091,930,000.00   756,876,744.54    756,876,744.54

     为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 756,876,744.54 元募集资金置
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56,876,744.5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表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
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56,876,744.5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
有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表
述。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56,876,744.5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浙江三美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349 号)。
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
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1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及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