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三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 资金总额 1,937,165,869.2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00.00 元。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存放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4,224.00 万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美”),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 金额为 14,261.32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 1 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占原项目募 集资金总额的 100.00%;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1,565.23 万元(含 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24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176.38 万元, 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的 7.85%。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原 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61.32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 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新项目紧 密结合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名称: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2、实施主体: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内容:新建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R407C,R410A,R507, R406)项目 4、项目备案情况:2013 年 3 月 7 日经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o.0034786 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8 日由重 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关于确认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备案证有效及投资额的申请>的复函》确认项目备案继续有效。 5、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2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425 万元,项目配套流动 资金 6,799 万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所占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421 19.14% 2 设备购置费 4,570 61.55% 3 安装工程费 1,000 13.47% 4 其他建设费 434 5.85% 建设投资合计 7,425 100.00% 配套流动资金 6,799 总投资 14,224 6、计划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生产期 8 年,建成投产后第一年产量达设计能力的 60%,第二年产量达设计能力的 80%,以后各年均达 100%。计划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 募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项目名称 配套流动资金 总额 第一年 第二年 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14,224.00 4,455.00 2,970.00 6,799.00 7、预计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产品销售收入 11,610 万元,年均净利润 1,569.70 万元。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 15.00%,税后 11.61%。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 8.64 年(含建设期)。 8、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原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61.32 万元(含本金 14,224.00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其中 37.3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4,224.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3 (1)集资金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余额(万元) 浙江三美化工 宁波银行金华 重庆三美分装 79050122000089911 37.32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项目 重庆三美化工 工商银行垫江 重庆三美分装 3100014129200042974 0 有限责任公司 支行 项目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金额 预期年 产品 产品 资金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起息日 到期日 类型 期限 来源 元) 率 单位结构性 保本 2019 年 2019 年 闲置 宁波银行武 185 存款 195478 浮动 5,000 4.0% 6 月 14 12 月 16 募集 义支行 天 号产品 型 日 日 资金 宁波银行武 单位结构性 保本 2019 年 闲置 2019 年 义小微企业 存款 195613 浮动 9,224 3.3% 34 天 7 月 31 募集 9月3日 专营支行 号产品 型 日 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进行授 权,并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8 月 2 日披露 2019-023、2019-027 号公告。 原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二)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重庆三美于 2013 年成立,作为公司在西部地区的制冷剂储存、加工、灌装 和销售基地,负责公司国内西部地区市场开发,于 2013 年备案“年灌装 3,000 吨 HFC-134a 制冷剂及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项目”,主要是考虑 HCFCs 类制 冷剂从 2013 年开始实行生产和消费冻结,HFCs 类制冷剂作为替代品预计将迎来 快速发展时期。2013 年至 2016 年氟化工行业低位运行,根据公司在西部地区市 场开拓进度,重庆三美以自有资金完成了年灌装 3,000 吨 HFC-134a 制冷剂项目, 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项目未开展。2017、2018 年,氟化工行业景气度 提升,主要制冷剂产品价格上涨,公司经营业绩获得较大增长,公司紧抓市场机 遇,拟由重庆三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实施新建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 (R407C,R410A,R507,R406)项目,以提升西部地区市场占有率,培育新的 效益增长点。 4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氟化工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受下游空调、冰箱、汽车等行业影响较大。 2019 年上半年,受下游空调、冰箱、汽车等行业需求减弱影响,主要氟制冷剂 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跌,同时受上游原材料价格高位波动影响,产品成本较 高,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同比有所下降,对企业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面对当前 行业环境,考虑产品价格、跨区域市场竞争成本等因素,公司西部地区市场开拓 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发挥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产能优势,加强华东、华南地区的市 场销售力度,以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目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建设的重庆三 美年灌装 3,000 吨四氟乙烷(HFC-134a)制冷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可满足当前公 司西部地区市场需求;如继续新建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R407C, R410A,R507,R406)项目,考虑当前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的不利趋势,以及 重庆三美目前尚未配套建设氢氟酸、单质制冷剂等生产项目,原项目的主要原材 料 HFC-134a、HFC-32、HFC-125、R600a 等各类制冷剂均需由浙江三美通过槽 车公路运输提供,公司在重庆三美继续建设原项目不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投资加强华东区域的产能配套建设,增强对本区域 及周边区域市场的产品供给能力,并加强优势区域的市场销售工作,进一步提升 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抵御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胡处 4、建设内容:新建 2×75t/h 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相应的烟气脱 硫脱硝等辅助设施,以及干煤棚、燃料输送系统等;一并建设由新建供热站至原 有锅炉房的供热管线,利用原有供热管网对厂区供热。 5、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61.32 5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不足部分以由公司以自筹资金 投入。 6、计划实施进度:项目计划建设期 1 年,生产期 20 年,建成投产第 1 年达 产 100%负荷。 7、预计经济效益:供热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自身供热能力,为公 司产能提升提供基础条件,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并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二)新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现有 2×25t/h 低压链条锅炉和 1×20t/h 低压燃气锅炉,主要用于为厂区 范围内的 AHF(氟化氢)装置和 HFC-134a、HFC-125、HCFC-22 等氟制冷剂生 产装置以及氟发泡剂 HCFC-141b 生产装置等进行供热。公司浙江三美厂区现有 AHF 产能 3.1 万吨、HFC-134a 产能 2.5 万吨、HFC-125 产能 1.2 万吨、HFC-143a 产能 1 万吨、HCFC-22 配额 1.4 万吨、HCFC-141b 配额 3.43 万吨、HCFC-142b 配额 0.32 万吨等,用热量连续,波动性较小,同时生产用热对供热的连续性、 稳定性要求较高,随着产能规模逐渐提升,公司当前生产用热需求增长。同时, 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的建设推进将使公司发展空间得到较大拓展,未来生产规模 会进一步扩大,并考虑园区内公司后续其他新建项目的规划建设以及公司供热范 围内的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后续建成投产,公司供热站供热范围内 生产用热需求将大幅增加,在考虑当前用热需求的同时,需要预留一定的热负荷 容量。公司当前供热能力将不能满足生产用热需求,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发展形成 制约。根据 2018 年 9 月发布的“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不 再新建 35t/h 以下燃煤锅炉。因此公司拟新建 2×75t/h 锅炉,增强公司自身供热 能力。同时,新项目考虑了节能减排的需要及环保政策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 要求。 (三)新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集中供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新项目按照“集中供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将新建供热站至公 6 司原有锅炉房的供热管线,利用公司原有供热管网对厂区进行供热;采用低压循 环流化床锅炉,对热负荷及煤种波动的适应强,且具有炉内脱硫和低温燃烧控制 NOX 产生的特点,具有环保优势;装机规模根据供热范围内当前及预计新增热 负荷情况,并考虑热负荷具有一定波动性的特点,容量拟定为 2×75t/h,其中 1 台锅炉检修时,其余锅炉能满足热网负荷,不影响用热需求,且不造成能源浪费。 2、锅炉热效率和烟气处理效率提高,进一步节能减排。 新项目采用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热效率有较大提升,此外采取了多项节能 措施,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烟气处理方面,采用炉后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方 式,脱硫效率 97.5%以上;采用 SNCR 脱硝系统+SCR 脱硝系统,脱硝效率 90% 以上;选用除尘效率较高的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为 99.95%,并考虑湿电 除尘器作为最终收尘,达到超净排放要求。新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浓 度均能满足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新项目投资估算 新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176.92 万元,项目配套流动 资金 582.22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所占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3,443.04 24.29% 2 设备购置费 6,325.56 44.62% 3 安装工程费 3,119.33 22.00% 4 其他建设费 1,288.99 9.09% 建设投资合计 14,176.92 100.00% 配套流动资金 582.22 总投资 14,759.13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新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已向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请 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723-44-03-049930-000,目前备案尚未完成。 新项目用地已取得“浙(2019)武义县不动产权第 0005670 号”不动产权证书。 7 新项目环评审批尚未开始,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1、加强产能配套建设,促进公司主业发展。 公司扎根氟化工主业,在强化经销商网络与品牌建设、促进终端销售战略合 作、加强出口业务的同时,预先谋划产能配置,加强产能项目建设;公司发展高 纯电子级氢氟酸、HFO 制冷剂、第三代和第四代发泡剂以及氟聚合物等产品, 随着新产品研发产业化,新建项目势在必行;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的建设推进将 为公司产业集聚和一体化建设提供基本条件。新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为公司产 能扩充、新建项目、产业集聚提供了必要的基础配套,进而有利于公司迅速响应 市场需求,抓住市场机遇,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优势。 2、节能减排,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公司属于氟化工企业,能源成本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其中主要是热 力成本,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用热增加,供热成本将同步增加;同时,供热 锅炉产生的“三废”污染物排放需要缴纳的排污税费也将增加。新项目采用低压 循环流化床锅炉,热效率较高,有利于减少能源消耗;同时配套建设的脱硫脱硝 除尘处理系统,处理效率较高,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利于减少排污税费,从 而降低公司成本,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新项目作为公司产能扩充的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氟化工产业 链的产能提升和后期新建项目。氟化工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受上游原材料 价格、市场供给和下游空调、冰箱、汽车等行业需求影响较大,可能面对市场需 求不足、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滑等风险,从而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公司 将加强具有产能优势的华东、华南地区市场销售力度,努力扩大出口业务。 2、安全环保风险 8 氟化工行业属于危险行业,新项目拟新建 2×75t/h 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承 担热负荷将有大幅增加,安全管理要求同步提升。新项目考虑了节能减排及环保 要求,但仍会增加“三废”排放,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如相关部 门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可能对新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坚持安全 环保第一位的管理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政策要求。 3、新项目备案和环评审批风险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项目已向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请立项备案, 项目代码:2019-330723-44-03-049930-000,目前备案尚未完成;新项目的环评 审批尚未开始。项目最终能否通过备案和环评审批、并获得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新项目符合“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要求,有利于节 能减排,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浓度可满足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 求,项目用地已取得“浙(2019)武义县不动产权第 0005670 号”不动产权证书, 项目备案和环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公司将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六、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美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新项目 紧密结合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 9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保荐 机构对三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三美股份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10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海峰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