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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美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9-08-23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项目: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新项目: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拟使用
   募集资金 14,261.32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
   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不
   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14,261.32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
   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
   体金额为准)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 号)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三美股份”、“浙江三美”或“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32.43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37,165,869.23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1,812,896,000.00 元。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
第 ZF1012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和
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原项目拟使用募
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14,224.00 万元,实施主体为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公
司持股 80%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美”),本次拟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
金额为 14,261.32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
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占原项目募
集资金总额的 100.00%;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81,565.23 万元(含
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24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176.38 万元,
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的 7.85%。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原
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61.32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
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为浙江三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新项目紧
密结合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原项目名称: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2、实施主体: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内容:新建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R407C,R410A,R507,
R406)项目

      4、项目备案情况:2013 年 3 月 7 日经重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No.0034786 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并于 2016 年 6 月 8 日由重
庆市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关于确认重庆三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备案证有效及投资额的申请>的复函》确认项目备案继续有效。

      5、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2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7,425 万元,项目配套流动
资金 6,799 万元。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所占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1,421                19.14%
  2                 设备购置费                              4,570                61.55%
  3                 安装工程费                              1,000                13.47%
  4                 其他建设费                               434                     5.85%
              建设投资合计                                  7,425               100.00%
              配套流动资金                                     6,799
                 总投资                                        14,224


      6、计划实施进度

      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2 年,生产期 8 年,建成投产后第一年产量达设计能力的
60%,第二年产量达设计能力的 80%,以后各年均达 100%。计划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投资    募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
         项目名称                                                         配套流动资金
                                   总额        第一年         第二年
      重庆三美分装项目             14,224.00     4,455.00      2,970.00         6,799.00


      7、预计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产品销售收入 11,610 万元,年均净利润 1,569.70 万元。
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前 15.00%,税后 11.61%。所得税后项目投资回收期 8.64
年(含建设期)。
    8、实际投资情况

    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原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项目尚未开始建设;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61.32 万元(含本金 14,224.00 万元、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其中 37.32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14,224.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1)集资金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用途
                                                                             余额(万元)
浙江三美化工    宁波银行金华                               重庆三美分装
                                    79050122000089911                            37.32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项目
重庆三美化工    工商银行垫江                               重庆三美分装
                                   3100014129200042974                                0
有限责任公司        支行                                       项目

    (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金额    预期年
                            产品                         产品                             资金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万    化收益             起息日    到期日
                            类型                         期限                             来源
                                      元)      率
             单位结构性     保本                                 2019 年   2019 年        闲置
宁波银行武                                               185
             存款 195478    浮动      5,000   4.0%               6 月 14   12 月 16       募集
  义支行                                                  天
               号产品         型                                   日         日          资金
宁波银行武   单位结构性     保本                                 2019 年                  闲置
                                                                           2019 年
义小微企业   存款 195613    浮动      9,224   3.3%       34 天   7 月 31                  募集
                                                                           9月3日
  专营支行     号产品         型                                   日                     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进行授
权,并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15 日、8 月 2 日披露 2019-023、2019-027 号公告。

    原项目实施主体未发生变化。

    (二)拟定原项目的原因

    重庆三美于 2013 年成立,作为公司在西部地区的制冷剂储存、加工、灌装
和销售基地,负责公司国内西部地区市场开发,于 2013 年备案“年灌装 3,000 吨
HFC-134a 制冷剂及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项目”,主要是考虑 HCFCs 类制冷
剂从 2013 年开始实行生产和消费冻结,HFCs 类制冷剂作为替代品预计将迎来快
速发展时期。2013 年至 2016 年氟化工行业低位运行,根据公司在西部地区市场
开拓进度,重庆三美以自有资金完成了年灌装 3,000 吨 HFC-134a 制冷剂项目,
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项目未开展。2017、2018 年,氟化工行业景气度
提升,主要制冷剂产品价格上涨,公司经营业绩获得较大增长,公司紧抓市场机
遇,拟由重庆三美使用募集资金继续实施新建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
(R407C,R410A,R507,R406)项目,以提升西部地区市场占有率,培育新的
效益增长点。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氟化工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受下游空调、冰箱、汽车等行业影响较大。
2019 年上半年,受下游空调、冰箱、汽车等行业需求减弱影响,主要氟制冷剂
产品价格出现不同程度下跌,同时受上游原材料价格高位波动影响,产品成本较
高,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同比有所下降,对企业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面对当前
行业环境,考虑产品价格、跨区域市场竞争成本等因素,公司西部地区市场开拓
进度有所放缓,同时发挥公司在华东地区的产能优势,加强华东、华南地区的市
场销售力度,以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目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建设的重庆三
美年灌装 3,000 吨四氟乙烷(HFC-134a)制冷剂项目已建成投产,可满足当前公
司西部地区市场需求;如继续新建年灌装 5,000 吨新型混合制冷剂(R407C,
R410A,R507,R406)项目,考虑当前市场需求和产品价格的不利趋势,以及
重庆三美目前尚未配套建设氢氟酸、单质制冷剂等生产项目,原项目的主要原材
料 HFC-134a、HFC-32、HFC-125、R600a 等各类制冷剂均需由浙江三美通过槽
车公路运输提供,公司在重庆三美继续建设原项目不再具有预期的经济性。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投资加强华东区域的产能配套建设,增强对本区域
及周边区域市场的产品供给能力,并加强优势区域的市场销售工作,进一步提升
销量和市场占有率,增强抵御市场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新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

    2、实施主体: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实施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青年路胡处

    4、建设内容:新建 2×75t/h 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建设相应的烟气脱
硫脱硝等辅助设施,以及干煤棚、燃料输送系统等;一并建设由新建供热站至原
有锅炉房的供热管线,利用原有供热管网对厂区供热。

    5、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 14,261.32
万元(含截止 2019 年 7 月 31 日的利息收入净额 9.90 万元、现金管理收益 27.42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金额为准),不足部分以公司自筹资金投入。

    6、计划实施进度:项目计划建设期 1 年,生产期 20 年,建成投产第 1 年达
产 100%负荷。

    7、预计经济效益:供热系统改造完成后,将增加公司自身供热能力,为公
司产能提升提供基础条件,促进公司主业发展并节能减排,具有间接经济效益。

    (二)新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现有 2×25t/h 低压链条锅炉和 1×20t/h 低压燃气锅炉,主要用于为厂区
范围内的 AHF(氟化氢)装置和 HFC-134a、HFC-125、HCFC-22 等氟制冷剂生
产装置以及氟发泡剂 HCFC-141b 生产装置等进行供热。公司浙江三美厂区现有
AHF 产能 3.1 万吨、HFC-134a 产能 2.5 万吨、HFC-125 产能 1.2 万吨、HFC-143a
产能 1 万吨、HCFC-22 配额 1.4 万吨、HCFC-141b 配额 3.43 万吨、HCFC-142b
配额 0.32 万吨等,用热量连续,波动性较小,同时生产用热对供热的连续性、
稳定性要求较高,随着产能规模逐渐提升,公司当前生产用热需求增长。同时,
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的建设推进将使公司发展空间得到较大拓展,未来生产规模
会进一步扩大,并考虑园区内公司后续其他新建项目的规划建设以及公司供热范
围内的浙江森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后续建成投产,公司供热站供热范围内
生产用热需求将大幅增加,在考虑当前用热需求的同时,需要预留一定的热负荷
容量。公司当前供热能力将不能满足生产用热需求,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发展形成
制约。根据 2018 年 9 月发布的“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不
再新建 35t/h 以下燃煤锅炉。因此公司拟新建 2×75t/h 锅炉,增强公司自身供热
能力。同时,新项目考虑了节能减排的需要及环保政策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
要求。

    (三)新项目的可行性

    1、符合集中供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新项目按照“集中供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将新建供热站至公司
原有锅炉房的供热管线,利用公司原有供热管网对厂区进行供热;采用低压循环
流化床锅炉,对热负荷及煤种波动的适应强,且具有炉内脱硫和低温燃烧控制
NOX 产生的特点,具有环保优势;装机规模根据供热范围内当前及预计新增热负
荷情况,并考虑热负荷具有一定波动性的特点,容量拟定为 2×75t/h,其中 1 台
锅炉检修时,其余锅炉能满足热网负荷,不影响用热需求,且不造成能源浪费。

      2、锅炉热效率和烟气处理效率提高,进一步节能减排。

      新项目采用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热效率有较大提升,此外采取了多项节能
措施,进一步降低能源消耗;烟气处理方面,采用炉后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方
式,脱硫效率 97.5%以上;采用 SNCR 脱硝系统+SCR 脱硝系统,脱硝效率 90%
以上;选用除尘效率较高的布袋除尘器,设计除尘效率为 99.95%,并考虑湿电
除尘器作为最终收尘,达到超净排放要求。新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浓
度均能满足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新项目投资估算

      新项目总投资 14,759.13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176.92 万元,项目配套流动
资金 582.22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金额                   所占比例
  1               建筑工程费                        3,443.04               24.29%
  2               设备购置费                        6,325.56               44.62%
  3               安装工程费                        3,119.33               22.00%
  4               其他建设费                        1,288.99                   9.09%
             建设投资合计                        14,176.92                100.00%
             配套流动资金                                 582.22
                总投资                                  14,759.13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新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已向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请
立项备案,项目代码:2019-330723-44-03-049930-000,目前备案尚未完成。

      新项目用地已取得“浙(2019)武义县不动产权第 0005670 号”不动产权证书。

      新项目环评审批尚未开始,公司将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五、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的市场前景

    1、加强产能配套建设,促进公司主业发展。

    公司扎根氟化工主业,在强化经销商网络与品牌建设、促进终端销售战略合
作、加强出口业务的同时,预先谋划产能配置,加强产能项目建设;公司发展高
纯电子级氢氟酸、HFO 制冷剂、第三代和第四代发泡剂以及氟聚合物等产品,
随着新产品研发产业化,新建项目势在必行;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的建设推进将
为公司产业集聚和一体化建设提供基本条件。新项目的实施一定程度上为公司产
能扩充、新建项目、产业集聚提供了必要的基础配套,进而有利于公司迅速响应
市场需求,抓住市场机遇,也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优势。

    2、节能减排,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公司属于氟化工企业,能源成本在公司生产成本中占比较高,其中主要是热
力成本,随着公司生产规模扩大,用热增加,供热成本将同步增加;同时,供热
锅炉产生的“三废”污染物排放需要缴纳的排污税费也将增加。新项目采用低压循
环流化床锅炉,热效率较高,有利于减少能源消耗;同时配套建设的脱硫脱硝除
尘处理系统,处理效率较高,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有利于减少排污税费,从而
降低公司成本,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二)新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新项目作为公司产能扩充的基础配套建设项目,主要服务于公司氟化工产业
链的产能提升和后期新建项目。氟化工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特征,受上游原材料
价格、市场供给和下游空调、冰箱、汽车等行业需求影响较大,可能面对市场需
求不足、产品价格下跌、毛利率下滑等风险,从而难以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公司
将加强具有产能优势的华东、华南地区市场销售力度,努力扩大出口业务。

    2、安全环保风险

    氟化工行业属于危险行业,新项目拟新建 2×75t/h 低压循环流化床锅炉,承
担热负荷将有大幅增加,安全管理要求同步提升。新项目考虑了节能减排及环保
要求,但仍会增加“三废”排放,将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如相关部门
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政策,可能对新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坚持安全环
保第一位的管理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政策要求。

    3、新项目备案和环评审批风险

    截止本公告日,新项目已向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申请立项备案,项目代
码:2019-330723-44-03-049930-000,目前备案尚未完成;新项目的环评审批尚
未开始。项目最终能否通过备案和环评审批、并获得批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新项目符合“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要求,有利于节能减排,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浓度可满足国家有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项目
用地已取得“浙(2019)武义县不动产权第 0005670 号”不动产权证书,项目备案
和环评审批不存在重大障碍,公司将按规定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新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变更,符合实际情况,
新项目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请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经公
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

    三美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市场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新项目
紧密结合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保荐机构
对三美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三美股份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修订)》的要求,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