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三 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就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 年 3 月 8 日出 具的《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9]327 号)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美股份”或“公 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9,733,761 股,并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自 2019 年 4 月 2 日起 12 个月,限售股东为占林喜、武义美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义美 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义美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 义美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施富强、李献荣、胡法祥、温国平、章 孟荣、徐耀春、李子树、陈国荣、徐武平、胡喜军、吴韶明等 16 名股东,合计 持有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78,166,7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93%,上市流通时 间为 2020 年 4 月 2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59,733,761 股 , 总 股 本 由 376,322,694 股 变 更 为 436,056,455 股。上市后至今,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前 涉及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限售股东 承诺日期 承诺内容 占林喜、 2016 年 12 自三美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 限售股东 承诺日期 承诺内容 胡法祥、 月2日 本人在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 施富强、 也不由三美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三美股份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 徐耀春、 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三美股份上市后因 吴韶明、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温国平 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三美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 6 个月。 本人在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锁定期满 后,在担任三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三美股份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 本人在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在锁定期 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三美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三美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 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三美股 份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三美股份指 定账户;如给三美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徐武平 2016 年 12 自三美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月2日 本人在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 也不由三美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 本人在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锁定期满 后,在担任三美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票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三美股份股票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三美股份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 刊上公开就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三美股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 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 有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 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三美股 份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三美股份指 定账户;如给三美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李献荣、 2016 年 12 自三美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胡喜军、 月2日 本人/本单位在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美股 李子树、 份股票,也不由三美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 陈国荣、 美卓投 2 限售股东 承诺日期 承诺内容 资、美均 投资、美 润投资、 美泽投资 章孟荣 2018 年 8 自三美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月 11 日 本人在三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美股份股票, 也不由三美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 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78,166,798 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 日。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数(股) 通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1 占林喜 18,816,135 4.32 18,816,135 0 武义美卓投资管理合 2 18,511,017 4.25 18,511,017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义美均投资管理合 3 4,352,590 0.998 4,352,59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义美润投资管理合 4 4,102,440 0.94 4,102,440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武义美泽投资管理合 5 3,977,366 0.91 3,977,366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6 施富强 3,763,225 0.86 3,763,225 0 7 李献荣 3,763,225 0.86 3,763,225 0 8 胡法祥 3,763,225 0.86 3,763,225 0 9 温国平 3,763,200 0.86 3,763,200 0 10 章孟荣 3,010,568 0.69 3,010,568 0 11 徐耀春 2,520,000 0.58 2,520,000 0 12 李子树 1,881,613 0.43 1,881,613 0 13 陈国荣 1,881,613 0.43 1,881,613 0 14 徐武平 1,881,613 0.43 1,881,613 0 15 胡喜军 1,128,968 0.26 1,128,968 0 16 吴韶明 1,050,000 0.24 1,050,000 0 合计 78,166,798 17.93 78,166,798 0 3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82,200,075 -47,223,385 234,976,690 有限售条件的 2、其他 94,122,619 -30,943,413 63,179,206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376,322,694 -78,166,798 298,155,896 无限售条件 A股 59,733,761 78,166,798 137,900,559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9,733,761 78,166,798 137,900,559 股份总数 436,056,455 0 436,056,455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持有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本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