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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美股份: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2021-04-2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三美股份《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
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意见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综合考虑了
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
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
年,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
2020 年度实际关联交易金额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具
备公允性;公司业务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关联交易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
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意见

    公司进行对外捐赠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捐赠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需要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对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事项。

    七、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现金流
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拟购买金额、
授权期限、产品类型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制定了风险控制措施,不
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
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拟购买金额、授
权期限、产品类型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
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意见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是根据项目产品市场、行业政策影响和项目的技术、市
场等风险及公司自身条件等情况作出的调整,仅涉及部分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
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事项。

    十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请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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